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0-05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正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平声明:保证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4,353,520,844.19 | 3,477,434,411.15 | 25.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097,763,898.49 | 3,091,970,176.20 | 0.19% | |||
股本(股) | 1,493,771,892.00 | 1,244,809,910.00 | 2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738 | 2.4839 | -16.51%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884,946,165.91 | 790.27% | 1,694,216,497.27 | 693.0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9,659.32 | -1,081.23% | 1,569,416.46 | 16.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97,884,530.83 | -5,107.6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333 | -1,951.6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2 | -300.00% | 0.0011 | -54.1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2 | -300.00% | 0.0011 | -54.1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0.01% | 0.05% | -0.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0.06% | 0.04% | 0.0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9,705.09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3,659.55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235.4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4,962.34 | |
合计 | 316,878.0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6,73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4,2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月 | 2,286,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海钿 | 2,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韩绪民 | 2,034,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跃芬 | 1,897,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15,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茜如 | 1,457,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侠 | 1,24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钱金明 | 1,2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32,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07,827,102.46 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4,117,670.93 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本公司子公司铁路物资与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华辰”)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铁路物资无法以信用证为条件获得银行融资,导致铁路物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中能华辰支付相应款项,因此中能华辰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010年9月1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对中能华辰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了民事裁定。因铁路物资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该院将本公司作为连带被告予以裁定,裁定冻结被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496,000 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该事项详见本公司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户中的合计24,950,000 元已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冻结。鉴于该“物资采购合同”系铁路物资与中能华辰签署,本公司并未作为合同的当事方,仅因为铁路物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法院即对本公司名下的资金予以冻结,就此事项,本公司正在与相关当事方及相关法院进行沟通及协商。如因相关方面在执行过程中的错误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本公司保留维权的权利。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未构成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协调解决,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2、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 股权分置改革中深圳国恒尚有70,206,613股限售流通股待解除限售,相关股改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 | 2009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控股股东深圳国恒认购的101,693,750股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582,000,000股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各认购股东所作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元) | 期末持有数量(股)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 | 报告期损益 |
1 | 股票 | 002087 | 新野纺织 | 4,991,144.00 | 0 | 0.00 | 0.00% | 0.00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459,705.09 | |||
合计 | 4,991,144.00 | - | 0.00 | 100% | 459,705.09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第六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根据该规定要求,子公司中铁(罗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证券投资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及披露事项。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子公司已将上述股票全部售出,获利459,705.09元。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0年07月0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渤海证券高级研究员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铁路项目情况 |
2010年07月26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发展情况 |
2010年08月12日 | 公司证券部 | 实地调研 | 浙商证券 | 公司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开展情况 |
2010年09月10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中信证券 | 咨询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2010年09月23日 | 董事会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投资咨询公司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正浩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0-05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1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刘正浩、郭魁元、宋金球、董莉、潘瑾、孙坤、杨德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浩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提名赫国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独立董事潘瑾至2010年11月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赫国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赫国胜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同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同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赫国胜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56年 | 学历 | 博士 |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
职称 | 经济学教授 | ||||||||
个 人 简 历 |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
1984年12月-1987年8月 | 辽宁大学金融保险系 | 讲师 | |||||||
1987年9月-1994年10月 |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系 | 副主任、副教授 | |||||||
1994年11月—2004年1月 |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学院 | 院长、教授 | |||||||
2004年2月—2009年8月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 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 |||||||
2009年9月至今 |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 院长 | |||||||
2002年3月至2008年2月 |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
2003年6月至2009年4月 |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公司(天津宏峰、国恒铁路) | 独立董事 | |||||||
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 |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赫国胜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赫国胜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赫国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证券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10-05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浩主持,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和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分。
3、股权登记日: 2010年11月11日。
4、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鑫茂天财酒店A座8层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形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董事会提名赫国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潘瑾至2010年11月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赫国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2012年11月。赫国胜简历附后。本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11月1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2日及2010年11月15日9:3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
1、会期一天,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人:卢佳
3、咨询电话:022-58396826
4、传真: 022-58396811
七、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 。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 | 赫国胜 | 性别 | 男 | 出生年份 | 1956年 | 学历 | 博士 |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
职称 | 经济学教授 | ||||||||
个 人 简 历 | |||||||||
起止年月 | 单位 | 职务 | |||||||
1984年12月-1987年8月 | 辽宁大学金融保险系 | 讲师 | |||||||
1987年9月-1994年10月 |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系 | 副主任、副教授 | |||||||
1994年11月—2004年1月 |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学院 | 院长、教授 | |||||||
2004年2月—2009年8月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 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 |||||||
2009年9月至今 |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 院长 | |||||||
2002年3月至2008年2月 |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
2003年6月至2009年4月 |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公司(天津宏峰、国恒铁路) | 独立董事 | |||||||
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 |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赫国胜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赫国胜不持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赫国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