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吴生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朱青山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文斌 |
公司负责人吴生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青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7,519,965,459.02 | 22,886,689,157.10 | 20.2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120,000,283.11 | 4,432,945,751.99 | 26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7 | 0.98 | 152.0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15,301,547.40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783,663.31 | 465,256,615.0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0 | 4.5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 | 4.0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1,044.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866,414.4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42,312.63 |
所得税影响额 | -14,476,445.8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7,026.48 |
合计 | 47,346,299.7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们能够总数(户) | 136,235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130,866,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341,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64,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险分红 | 52,346,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346,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52,346,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52,346,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346,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 39,259,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财务指标 | 期末数(元) | 期初数(元) | 变动幅度(±%) |
货币资金 | 3,964,570,934.96 | 2,280,417,798.21 | 73.85% |
专项应付款 | 14,858,791.00 | 355,300,000.00 | -95.82% |
长短期借款 | 3,968,511,458.41 | 10,398,254,298.41 | -61.83%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538,000,000.00 | 4,538,000,000.00 | 44.07% |
资本公积 | 8,431,354,420.52 | -790,443,495.55 | -1166.66% |
1、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0年2月9日采取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20亿,公众以货币资金实际缴纳出资114亿,扣除发行费用1.98亿,实际募集资金112.02亿元,募投项目未实施完毕,募投账户存有大量资金所致。 | ||
2、 | 根据财政部财企办【2009】121号《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一重集团取得属于国家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资金,应将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挂账或作为其他账务处理。我公司认为不能笔笔增资,只能等项目结束时一并做增资处理。因此,我公司将在“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挂账的“专项应付款”4.02亿元,收回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挂账,由“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往来方式转给“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待项目整体结束时再做增资处理。 | ||
3、 | 长短期借款大幅减少是由于利用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超募资金和置换前期募投项目资金偿还借款所致,报告期末累计净偿还借款64.3亿。 | ||
4、 | 实收资本增加是由于2010年2月9日公开发行股份20亿股,增加股本20亿股所致。 | ||
5、 | 资本公积大幅增加是由于2010年2月9日公开发行股份20亿股,发行溢价92.02亿元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将不会,并促使其控股子公司不会:
2)(a)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b)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与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c)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报告期内,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及其参股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a)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b)本公司其他发起人承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报告期内,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严格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3)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后,本公司的国有控股股东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的18,721.9039万股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国有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的881.4456万股本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的220.3614万股本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的176.2891万股本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报告期内,以上事项均严格依法进行,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0—02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所有董事,并于2010年10月2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融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