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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吕道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白瑰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胥执勇

    公司负责人吕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瑰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执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091,107,549.791,791,881,679.6716.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84,073,869.42504,286,771.601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61.0016.0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9,957,297.3027.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227.2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1,754,927.5589,597,049.04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270.1777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0.113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270.177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316.32增加10.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910.45增加12.2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278,476.96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924,608.57本期出售持有世纪光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04,865.27保护装置补偿费收入15,000.00元,停电损失收入24,288.81元,思源资产捐赠2,228,400.00元;赔偿支出262,823.54元。
    合计32,207,950.8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1,50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50,412,514人民币普通股
    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25,206,257人民币普通股
    阿坝州下庄水电厂25,206,257人民币普通股
    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14,091,919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2,818,384人民币普通股
    阿坝州甘堡水电厂2,818,384人民币普通股
    刘晖1,941,300人民币普通股
    张丽雅1,830,000人民币普通股
    邹秀容1,482,762人民币普通股
    阿坝州马尔康水电厂1,409,19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增减变化额变化率
    (1)货币资金10,353.337,294.803,058.5341.93%
    (2)应收票据172.17562.52-390.35-69.39%
    (3)应收账款2,424.00338.242,085.76616.65%
    (4)存货730.51430.52299.9969.68%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98.20-1,298.20不适用
    (6)应付账款5,221.633,077.832,143.8069.65%
    (7)应交税金2,135.97919.251,216.72132.36%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000.0010,800.0013,200.00122.22%
    (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4.73-194.73不适用

    变化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初应收票据本期到期兑现及本期电费收入主要采用货币资金结算。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部分用电客户支付电费滞后。

    (4)存货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上海思源电器公司捐赠白花变电站设备。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全部出售年初所持股票。

    (6)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购电费增加。

    (7)应交税金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值税留底税额减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该类贷款增加。

    (9)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应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润表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增减变化额变化率
    (1)营业收入39,378.3726,668.6712,709.7047.66%
    (2)营业成本32,704.9524,391.168,313.7934.09%
    (3)营业税金及附加194.27127.5266.7552.34%
    (4)资产减值损失559.66-91.21650.87不适用
    (5)投资收益9,456.92-5,193.3914,650.31不适用
    (6)营业外收入696.211,473.27-777.06-52.74%
    (7)营业外支出67.88289.50-221.62-76.55%
    (8)所得税费用-164.92-799.40634.48不适用

    变化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部分发电、输电线路资产已恢复,发供电有所增加以及公司部分受灾客户恢复用电需求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售电增加的同时,购电成本支出相应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4)资产减值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随账龄递增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5)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投资收益,以及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单位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恢复发电后,本期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6)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无政府补助收入。

    (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除赔偿费外无其他营业外支出。

    (8)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增减变化额变化率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5.734,712.881,282.8527.2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43.37-6,077.77-11,965.60不适用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06.17-793.4815,899.65不适用

    变化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承诺:(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岷江水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岷江水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2)在2006-2008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以下议案,并在投票时投赞成票。议案为: 2006-2008 年度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和阿坝州下庄水电厂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岷江水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岷江水电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上述股东均积极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无现金分红。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道斌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