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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闫冰竹、行长严晓燕,首席财务官杜志红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年9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689,758,968533,469,31829.3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42,650,65737,559,41513.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6.856.0313.56%
     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736,641682.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9.59682.0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4,3995,946,63235.36%
    基本每股收益(元)0.330.9535.36%
    稀释每股收益(元)0.330.9535.36%
    净资产收益率(%)4.79%13.94%上升1.8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4.78%13.94%上升1.8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余额
    营业外收入8,214
    营业外支出-9,296
    营业外收支净额-1,082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271)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净额-811

    2.2不良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23.33亿元,比年初减少4.63亿元,不良贷款率0.72%,比年初下降0.30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65.70%,比年初提高50.01个百分点。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272,157户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ING BANK N.V.1,000,484,814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48,163,689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2,207,250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公司251,378,09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140,922,489人民币普通股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0,2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83,157,032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5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7,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56,866,988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间本行未知其关联关系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报表中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存放同业款项47,361,937242.93%存放同业款项增加
    拆出资金48,265,373350.17%拆出资金款项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39,073109.90%衍生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8,244,388-57.3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6,585,77751.8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1,235,662297.55%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增加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4,232,42634.0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
    拆入资金15,634,426866.71%拆入资金规模增加
    衍生金融负债27,639224.48%衍生金融负债规模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5,951,8451498.6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359,895200.77%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应付利息3,759,76258.74%应付利息增加
    其他负债3,271,67067.47%其他负债减少
    未分配利润13,441,07856.01%本期净利润增加
        
     项目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利息收入16,752,42731.04%业务规模扩大,利息收入增加
    利息支出-6,339,44431.18%业务规模扩大,利息支出增加
    利息净收入10,412,98330.96%利息净收入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45,46748.29%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49,82352.7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889-本期公允价值变动为收益,去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为亏损。
    汇兑收益28,346-71.79%汇兑损益减少
    业务及管理费-2,956,93351.14%业务管理费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162,151-54.03%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营业利润7,582,63235.34%业务规模增长,营业利润增加
    营业外支出-9,296-43.65%营业外支出减少
    利润总额7,581,55035.45%业务规模增长,利润总额增加
    所得税费用-1,632,53335.45%计税收入增加,所得税增加
    净利润5,949,01735.46%业务规模增长,净利润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6,63235.36%业务规模增长,利润总额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2,385-本期少数股东损益为正值,上年同期股东权益为负值。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IPO前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2010年9月20日,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见201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3.5.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持有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3.6.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行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875万元。

    (二)廊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行持有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35亿股,持股比例19.99%。

    (三)延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5日,本行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延庆村镇银行。延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行持股比例为33.33%。

    (四)北银消费金融公司

    2010年2月25日,本行投资成立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本行持股比例为100%。

    (五)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行对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8.818亿元,持股比例为5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0-2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5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严晓燕董事委托张东宁董事、罗纳德董事委托森华董事、邢焕楼董事委托任志强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张杰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

    史元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2011年)的议案》。同意《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予行长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授权行长对外代表本行签署文件的授权书》。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0亿元(含现有授信项下业务余额),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提款期2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由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张杰董事由于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而回避表决。

    叶迈克董事表示弃权,认为没有足够的授信担保方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未来三年盈利预测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四、通过《关于设立乌鲁木齐分行的议案》。同意设立乌鲁木齐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发起设立农安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意出资1530万元,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农安北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任志强董事表示反对,认为在农安设立村镇银行投资收益不理想。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与ING续签战略合作有关协议的议案》。

    罗纳德董事、森华董事由于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0-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于2010年10月14日和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0亿元(含现有授信项下业务余额),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提款期2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执行基准利率,由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杰于2010年8月由本行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恒天集团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原国家纺织工业局所属的中国纺织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中国化纤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中恒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六家直属企业1998年组建而成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261287.6万元,受国家国资委监管。法定代表人:刘海涛,董事长:张杰;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三大主业分别为:纺织机械制造、技术研究及服务;纺织原料、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和纺织品、服装、化学纤维制造。2006年至2010年,公司连续五年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此笔关联方授信采用基准利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贷款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直属二级子公司14家;三级以上全资及控股企业88家(含3家上市公司),企业分布在国内20余个省市及境外近2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纺织机械主业位列中国第一、世界第三,在纺织机械行业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影响力和控制力,属于本行信贷政策优先支持的客户,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有利于本行拓展业务和树立品牌形象。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