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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2) 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且未取得有关权利人或司法机关同意的;

    (3) 其合法持有人已向赛马实业或收购请求权提供方(中材股份或/和其他方)承诺放弃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4) 已被赛马实业异议股东售出的异议股份;

    (5) 其他依法不得行使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如果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未能获得赛马实业股东大会和建材集团股东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导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赛马实业的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赛马实业指定中材股份或/和其他方作为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其中,中材股份最多向不超过持有赛马实业股份总数2%的异议股东提供其行使收购请求权的现金给付义务。

    (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后赛马实业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赛马实业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的总股本为195,133,874股,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中材股份享有的建材集团股东权益全部转换为赛马实业股份,建材集团所持的赛马实业69,750,000股股份注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总股本增至239,159,417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前后赛马实业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不考虑异议股东行使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情况):

    注:上表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本报告披露之前赛马实业的股本结构测算,最终股本结构以换股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为准。

    根据上表可知,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赛马实业增发113,775,543股,同时注销建材集团所持的赛马实业69,750,000股,总股本增至239,159,417股,实际增加44,025,543股,增加22.56%。中材股份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不考虑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使情况,中材股份持股比例由35.74%上升至47.57%,公众投资者持股比例由64.26%下降至52.43%。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对比下图:

    1、 吸收合并前赛马实业股权控制关系图

    2、吸收合并后赛马实业股权控制关系图

    (四)限售期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中材股份本次以持有建材集团全部股东权益所换得的赛马实业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能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建材集团现有员工11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建材集团的全体员工将由赛马实业全部接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满足生效条件后,建材集团的全体员工由赛马实业承继并与赛马实业签署《劳动合同》,建材集团的全体员工的工龄连续计算。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一)吸收合并主要内容

    赛马实业、建材集团与中材股份于2010年10月29日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三方

    合并方:赛马实业

    被合并方:建材集团

    换股方:中材股份

    2、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赛马实业拟通过向中材股份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建材集团,吸收合并完成后,建材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并入赛马实业,其法人资格因合并而注销,赛马实业继续存续,赛马实业拟更名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拟变更为“宁夏建材”,建材集团持有的赛马实业6,975.00万股股票因本次吸收合并而予注销,中材股份所持建材集团的股东权益转换为赛马实业的限售流通A股,赛马实业的控股股东由建材集团变更为中材股份,赛马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材集团,未发生变更。

    3、本次吸收合并换股价格和换股数量

    (1)换股价格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价格为本次吸收合并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9月28日)前20个交易日赛马实业股票交易均价22.13元/股。

    若赛马实业股票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换股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换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除权(息)换股价格=[(22.13-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配(新)股变动比例]÷(1+配(新)股变动比例)。

    配(新)股变动比例=配(新)股数/原股本数

    (2)换股数量

    换股数量=扣减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后的建材集团的全部股东权益/换股价格。

    建材集团的全部股东权益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准。

    根据《评估报告》,建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3,262.69万元,在建材集团的净资产价评估值中“青铜峡牌”注册商标评估值为2,110.59万元,考虑到建材集团和青水股份各自对该商标所做的贡献比例为30%和70%,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所享有的权益为1,477.41万元,因此,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建材集团的净资产交易价值为251,785.28 万元。

    如国务院国资委最终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与《评估报告》出具的评估数据没有发生变化,待吸收合并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且本次吸收合并换股日后,在不考虑收购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票的前提下,中材股份以其持有建材集团的全部股东权益换得赛马实业的股票113,775,543股,将持有赛马实业47.57 %股份,成为赛马实业的控股股东,建材集团将依法注销法人资格。但前述最终换股数量需以国务院国资委对《评估报告》最终备案确认结果为依据核算确认。

    (3)余股处理方法

    换股后,中材股份取得赛马实业的股份数应该是整数,当按上述规定计算的换股数量不为整数时,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中材股份予以放弃。

    4、赛马实业异议股东的保护机制

    为充分保护赛马实业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3条之规定,赛马实业为赛马实业的股东安排了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在赛马实业就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股东大会上投了反对票并且持续持股至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的股东可以行使收购请求权,由赛马实业指定的第三方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以换股价格受让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申报的股份。

    但持有以下股份的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无权就其所持股份主张行使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

    (1)赛马实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售股份;

    (2)被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且未取得有关权利人或司法机关同意的;

    (3)其合法持有人已向赛马实业或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承诺放弃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4)已被赛马实业异议股东售出的异议股份;

    (5)其他依法不得行使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股份。

    本次吸收合并中行使收购请求权股份的收购价格为换股价格,即22.13元/股,但若赛马实业股票在本次吸收合并定价基准日至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受让赛马实业异议股东成功申报收购请求权的股份的收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等于换股价格。

    本次吸收合并由中材股份或/和其他第三方作为收购请求权的提供方,其中,中材股份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最多向不超过持有赛马实业股份总数2%的异议股东提供其行使收购请求权的现金给付义务。在本次吸收合并协议及方案生效后,中材股份承诺在前述比例范围内于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申报股份,并支付相应现金对价。如果其他第三方作为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并与拟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赛马实业的异议股东签署相关协议时,中材股份将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公告等披露义务。

    5、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建材集团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及一切业务将由赛马实业享有和承担,有关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等以《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载明为准。建材集团同意自交割日起将所有资产交付赛马实业,并协助赛马实业办理建材集团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股权等需要转移至赛马实业名下的财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建材集团承诺其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赛马实业的要求(该要求不得被不合理地拒绝)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负债和业务能够尽快过户至赛马实业名下。

    建材集团应当在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公司的所有印章及对赛马实业后续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任何文件,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材集团自成立以来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文件,自成立以来的所有组织性文件及工商登记文件,自成立以来获得所有政府批文,自成立以来所有与政府部门的往来函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定、决议),自成立以来的纳税文件、各类合同或协议,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凭证等移交至赛马实业。

    6、股票登记

    赛马实业应当在换股日将作为本次吸收合并对价而向中材股份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中材股份名下。中材股份自发行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赛马实业的股东。

    7、过渡期损益的安排

    除《吸收合并协议》约定由中材股份承担的税费及其他成本外,建材集团过渡期间形成的损益,由赛马实业享有或承担。在过渡期间,建材集团应当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持续经营,以及尽最大努力维护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维护与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在过渡期内,未经赛马实业书面同意,建材集团不得进行下述事项(但在建材集团正常经营活动中进行的事项且事先通知赛马实业及中材股份的除外):

    (1)进行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外以收购、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重要资产,对建材集团或其投资子公司进行的任何重组;

    (2)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或其他长期性投资;

    (3)制定任何股权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员工股份信托或股份所有权计划;

    (4)大幅提高任何雇员、管理人员或董事的年薪酬水平;

    (5)停止任何业务的经营,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经营任何业务;

    (6)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订立任何合同或承诺,或作出任何贷款、担保或赔偿、负债、重大资产处置;

    (7)启动或和解对于建材集团具有重要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8)利润分配;

    (9)放弃任何权利;

    (10)其他对本协议履行和本次吸收合并实施有影响的行为。

    8、人员安置

    本次吸收合并中建材集团的全体员工将由赛马实业全部接收,建材集团全体11名职工已同意其原与建材集团的劳动关系由赛马实业承继,在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建材集团的全部11员工的劳动关系由赛马实业承继,赛马实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赛马实业的相关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与该11名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建材集团的11名员工的工龄连续计算。

    9、协议生效条件

    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于以下条件均获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经本协议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

    (2)各方依据其章程规定履行完全部为进行本次吸收合并及签署本协议而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和本协议获得赛马实业股东大会批准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建材集团、中材股份依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和赛马实业非关联股东同意中材股份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3)国务院国资委对建材集团的《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并批准本次吸收合并;

    (4)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中材股份豁免要约收购赛马实业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10、违约责任

    因《吸收合并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各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由于任何一方的重大过错或故意行为造成生效条件未能得到满足,过错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吸收合并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约定事项完成或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吸收合并,评估机构对于建材集团资产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对比分析,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但其中对建材集团所拥有的“青铜峡牌”商标和持有的青水股份0.37%的股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重组办法》的要求,赛马实业与中材股份于2010年10月29日就青水股份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测算对象

    本协议项下进行补偿测算对象为青水股份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据,以下同)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以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单位:万元

    2、补偿测算的方法

    本次补偿测算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若本次重组未能如期在2011年度实施完毕,则上述补偿测算期间将随之发生变动。

    本次重组经赛马实业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赛马实业与中材股份双方依据《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如有)的相关条款办理完毕建材集团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且赛马实业向中材股份发行之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日。

    赛马实业将测算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青水股份的实际盈利数与本次吸收合并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青水股份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聘请经赛马实业与中材股份确认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就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青水股份在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产生的实际盈利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盈利数应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青水股份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3、补偿数额及方式

    赛马实业与中材股份一致确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额将作为中材股份依据本协议向赛马实业进行补偿的具体补偿数额确定依据。

    根据建材集团与赛马实业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青铜峡牌”商标无偿许可赛马实业下属子公司青水股份使用至2012年12月30日。评估机构在评估“青铜峡牌”商标价值时,扣除了无偿使用期的价值。因此,对于“青铜峡牌”商标2011和2012年对应的净利润与盈利预测金额差额无需进行补偿,只需对“青铜峡牌”商标2013年对应的净利润与盈利预测金额差额进行补偿。

    根据《评估报告》,青水股份整体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贡献率25.49%,“青铜峡牌”商标占无形资产贡献的分成9.36%,建材集团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度为30%,因此,建材集团所拥有“青铜峡牌”商标价值占青水股份整体价值的比例=25.49%×9.36%×30%=0.72%。

    此外,建材集团持有青水股份0.37%的股权投资也按照收益法进行评估。

    考虑以上因素,对于青水股份的盈利预测补偿标准如下表所示:

    因此,如果青水股份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青水股份的实际盈利数小于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青水股份净利润预测数,则中材股份需按照差额当年对应的盈利预测补偿比例补足。补偿数额的确定公式为:

    中材股份在当期应向赛马实业补偿的数额=(青水股份当期净利润预测数-青水股份当期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盈利预测补偿比例合计

    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专项审核后,若当期青水股份实际盈利数高于或等于净利润预测数,则中材股份无需对赛马实业进行补偿;若当期青水股份实际盈利数低于净利润预测数,中材股份应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方式计算出的补偿数额向赛马实业补偿。在中材股份需向赛马实业进行补偿时,中材股份应当在赛马实业年报披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款一次性汇入赛马实业指定的账户中。

    4、青水股份的信息披露

    赛马实业就本协议相关条款所述青水股份相关内容在其年报中披露的期间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日的当年以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

    赛马实业按利润表相关科目对青水股份的经营成果分别进行核算。年报中对当年会计年度内青水股份项下的实际盈利总额(净利润)进行单独披露,并在年度报告中单列一节,详细说明实际盈利数与本协议相关条款所述评估报告中青水股份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资产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等科目按照实际与预测数额分别披露。

    5、违约责任

    若中材股份未依本协议如期足额向赛马实业支付补偿金的,赛马实业有权要求中材股份立即履行。中材股份应于接到赛马实业履行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未付的补偿金汇入赛马实业指定的账户,同时就迟延履行按照每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比例向赛马实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生效

    本协议经赛马实业与中材股份签署(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成立,并自下述先决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于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豁免下述先决条件之一项或多项:

    (1)本协议所述差额补偿事宜,已依《公司法》、赛马实业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获得权力机构的合法批准;

    (2)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建材集团审计、评估情况

    (一)建材集团最近两年财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建材集团2008年、2009年、2010年1-7月份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0A3002-2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建材集团为控股型公司,不进行经营性生产,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一)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二)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建材集团资产评估情况

    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

    根据中宇评报字[2010]第302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建材集团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结果如下:

    建材集团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2、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资产评估结果比较

    根据中宇评报字[2010]第3021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建材集团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的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注:评估值差异=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收益法评估价值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一定差异。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增值较大,其评估值高于收益法评估值8,853.47万元。

    3、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的原因

    资产基础法是对被评估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现行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进而求取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评估对象未来收益的途径来预测经营期限的净现金流,再进行折现后确定企业的价值,是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求取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拟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提供价值参考,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经济市场的判断和预期基础上进行的,由于现行经济、市场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之被评估企业建材集团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评估时点的资产价值,以之作为吸收合并的价值参考依据较为合理。

    4、建材集团资产交易定价说明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建材集团资产交易定价=扣减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的贡献价值后的建材集团的全部股东权益。建材集团的全部股东权益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认的、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确定。

    根据《评估报告》,建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3,262.69万元,在建材集团的净资产价评估值中“青铜峡牌”注册商标评估值为2,110.59万元,考虑到建材集团和青水股份各自对该商标所做的贡献比例为30%和70% ,青水股份对“青铜峡牌”商标所享有的权益为1477.41 万元,因此,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建材集团的净资产交易价值251,785.28 万元。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吸收合并前吸收合并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建材集团69,750,00035.74- -
    中材股份113,775,54347.57%
    公众投资者125,383,87464.26125,383,87452.43%
    合计195,133,874100239,159,417100.00

    期限2011年2012年2013年
    预测净利润13,368.1811,309.818,746.64

    期限2011年2012年2013年
    预测净利润 (万元)13,368.1811,309.818,746.64
    长期股权投资-青水股份对应的补偿比例0.37%0.37%0.37%
    “青铜峡牌”商标对应的补偿比例000.72%
    盈利预测补偿比例合计0.37%0.37%1.09%

    项 目2010年7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65,997,556.441,477,017,946.591,375,794,158.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14,094,707.1313,008,000.0038,995,916.87
    应收账款160,849,594.3253,325,113.5688,945,690.29
    预付款项214,882,741.25361,375,068.6241,628,239.4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5,752,553.06311,202,642.8220,286,173.43
    存货226,000,306.83220,537,153.87201,890,818.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597,577,459.032,436,465,925.461,767,540,997.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7,300,000.0057,300,000.0057,3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43,003,181.8444,036,991.49
    固定资产2,020,749,547.581,494,587,369.071,196,576,008.16
    在建工程1,148,651,796.71700,599,998.55198,264,798.79
    工程物资15,857,645.74233,833.791,125,353.71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203,151,573.20153,635,896.7584,810,074.6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31,430.6821,673,799.4422,306,195.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467,141,993.912,471,034,079.441,604,419,422.17
    资产总计6,064,719,452.944,907,500,004.903,371,960,419.47

    项 目2010年7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8,173,423.46400,000,000.00306,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77,559,393.5021,668,120.254,500,000.00
    应付账款463,869,390.02362,460,041.65169,252,941.93
    预收款项80,845,027.4839,472,456.6020,927,092.77
    应付职工薪酬24,094,330.3027,343,509.3428,993,960.16
    应交税费102,998,218.9777,757,115.9741,727,353.07
    应付利息6,165,260.862,353,333.89-
    应付股利2,228,631.822,228,631.822,228,665.19
    其他应付款41,279,599.3040,262,921.0471,669,329.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5,000,000.008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32,213,275.711,058,546,130.56645,799,342.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190,000,000.00825,000,000.0014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20,417,564.1929,650,337.379,200,726.59
    专项应付款-1,000,000.001,000,000.00
    预计负债279,856.69279,856.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50,060,005.7632,913,571.4322,8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60,757,426.64888,843,765.49173,050,726.59
    负 债 合 计2,792,970,702.351,947,389,896.05818,850,069.53
    股东权益:   
    股本781,711,276.00781,711,276.00781,711,276.00
    资本公积532,235,618.11486,235,618.11486,235,618.1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4,692,908.873,808,191.232,701,375.95
    盈余公积8,983,212.658,983,212.658,983,212.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29,715,384.17238,401,979.43143,375,702.6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57,338,399.801,519,140,277.421,423,007,185.31
    少数股东权益1,614,410,350.791,440,969,831.431,130,103,164.63
    股东权益合计3,271,748,750.592,960,110,108.852,553,110,349.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064,719,452.944,907,500,004.903,371,960,419.47

    项 目2010年1-7月2009年度200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35,771,123.081,820,697,434.821,386,342,658.15
    其中:营业收入1,235,771,123.081,820,697,434.821,386,342,658.15
    利息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908,712,382.731,385,949,385.131,209,742,535.66
    其中:营业成本719,988,983.601,038,748,133.09849,749,877.90
    营业税金及附加9,800,189.7616,873,571.3913,684,204.07
    销售费用62,534,009.04131,413,283.64151,616,783.32
    管理费用87,445,014.83133,886,697.91126,274,063.32
    财务费用22,472,785.6321,012,842.7357,117,624.50
    资产减值损失6,471,399.8744,014,856.3711,299,982.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91,906.068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7,058,740.35437,339,955.75177,400,122.49
    加:营业外收入25,165,198.60146,092,365.54130,857,230.57
    减:营业外支出1,330,470.409,213,435.087,963,095.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25,025.995,908,065.62631,812.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50,893,468.55574,218,886.21300,294,258.04
    减:所得税费用57,209,043.1989,189,334.6726,085,348.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3,684,425.36485,029,551.54274,208,909.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04,293.37176,411,541.2993,142,164.51
    少数股东损益183,180,131.99308,618,010.25181,066,744.8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293,684,425.36485,029,551.54274,208,909.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0,504,293.37176,411,541.2993,142,164.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3,180,131.99308,618,010.25181,066,744.84

    项 目2010年1-7月2009年度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21,420,733.841,949,324,259.401,470,259,879.34
    收到的税费返还18,516,195.84115,506,149.48111,286,285.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426,246.4358,994,900.0849,062,406.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54,363,176.112,123,825,308.961,630,608,571.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2,810,867.49906,333,845.01925,046,630.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6,402,123.20153,953,352.90117,523,382.96
    支付的各项税费170,035,874.67255,299,361.86219,303,643.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953,544.74115,106,488.00170,917,671.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9,202,410.101,430,693,047.771,432,791,32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5,160,766.01693,132,261.19197,817,24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46,700,000.001,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816,150.007,097,665.508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368,054.551,708,749.064,258,135.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630,000.0012,8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8,884,204.5520,436,414.5617,908,135.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9,730,482.931,079,909,420.09218,958,798.28
    投资支付的现金16,584,497.19300,346,453.9453,219,859.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315.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6,314,980.121,380,255,874.03272,225,97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7,430,775.57-1,359,819,459.47-254,317,838.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600,000.0028,870,000.001,315,398,194.4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8,87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833,173,423.461,305,000,000.00738,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668,120.254,500,000.009,5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8,441,543.711,338,370,000.002,063,458,194.41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30,000,000.00441,500,000.00835,840,295.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85,157,538.12126,079,223.39109,474,896.8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910,393.5022,668,120.2512,246,917.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3,067,931.62590,247,343.64957,562,110.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373,612.09748,122,656.361,105,896,084.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3,103,602.5381,435,458.081,049,395,489.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52,729,616.761,371,294,158.68321,898,669.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65,833,219.291,452,729,616.761,371,294,158.68

    项  目账面净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59,603.0859,646.1443.060.07
    非流动资产45,465.58197,520.79152,055.21334.44
    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20,000.0020,724.53724.533.62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960.325,580.844,620.52481.14
    长期股权投资14,816.10154,897.64140,081.55945.47
    固定资产71.3447.73-23.61-33.10
    无形资产-土地9,607.0514,158.694,551.6447.38
    无形资产-商标0.002,111.362,111.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0.770.00-10.77-100.00
    资产总计105,068.66257,166.93152,098.27144.76
    流动负债3,904.243,904.240.000.00
    非流动负债1,747.690.00-1,747.69-100.00
    负债总计5,651.923,904.24-1,747.69-30.92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99,416.74253,262.69153,845.96154.75

    账面价值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值

    差异(注)

    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99,416.74253,262.69153,845.95154.75244,409.22144,992.48145.858,8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