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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陈飞董事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委托乔保平董事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朱永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姜洪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任慕棣

    公司负责人朱永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慕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4,028,018,799.65105,488,398,687.5417.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8,803,936,123.9517,823,698,668.75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21.445.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16,100,958.09-51.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6-57.1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1,009,251.931,320,694,675.46-49.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70.106-55.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60.093-38.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70.106-55.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07.179降低了4.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566.289降低了1.46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9,991,001.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460,426.8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9,725,641.05见附注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378,55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3,980,071.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562,215.99 
    所得税影响额-17,912,165.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1,963,041.38 
    合计163,465,599.93 

    注:该项目为公司收购的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年初至合并日产生的权益净利润。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在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江苏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损益或权益变动由中国国电享有和承担,江苏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之间的损益或权益变动由中国国电享有和承担;2010 年1 月1 日至交割日的损益或权益变动以江苏公司经依法审计的2010 年度全年实际净利润乘以2010 年1 月1 日至交割日之间天数占全年365 天的比例确定。由于交割日为2010 年6 月30 日,目前尚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准确计量2010年应由中国国电享有和承担的损益或权益变动,公司暂按江苏公司2010 年1 月1 日至交割日账面的损益或权益变动确认。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6,03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5,982,951,70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3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975,77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9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6,039,172人民币普通股
    长城-中行-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顺中国系列基金52,068,42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2,031,85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524,27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606,704,439.79865,516,220.43741,188,219.3685.64%
    应收账款4,831,826,788.013,135,732,717.101,696,094,070.9154.09%
    预付款项7,614,433,330.224,683,636,003.392,930,797,326.8362.58%
    其他应收款736,466,904.80273,936,522.96462,530,381.84168.85%
    存货2,607,389,837.021,331,876,072.541,275,513,764.4895.77%
    工程物资4,006,636,745.10934,823,493.343,071,813,251.76328.60%
    应付账款5,692,305,413.033,603,942,037.312,088,363,375.7257.95%
    应交税费-565,250,585.90-270,589,357.34-294,661,228.56108.90%
    其他流动负债4,900,000,000.001,100,000,000.003,800,000,000.00345.45%

    注:期末数指本年9月末数据,期初数指增加同一控制下合并企业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后本年年初数调整后的数据。

    1、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606,704,439.79元,比期初数增加了85.64%,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尚未使用融资款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4,831,826,788.01元,比期初数增长了54.09%,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机组投产尚未结算的电费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数为7,614,433,330.22元,比期初数增长了62.58%,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预付燃料款增加以及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增加基建工程投资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736,466,904.80元,比期初数增长了168.85%,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增加其他应收款所致;

    5、 存货期末数为2,607,389,837.02元,比期初数增长了95.77%,主要是本期库存燃料增加所致;

    6、 工程物资期末数为4,006,636,745.10元,比期初数增长了328.60%,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江苏公司等基建工程增加工程物资所致;

    7、 应付账款期末数为5,692,305,413.03元,比期初数增长了57.95%,主要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基建工程结算,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8、 应交税费期末数为-565,250,585.90元,比期初数减少了108.90%,主要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末尚未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增加和存货采购进项税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为4,900,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长了345.45%,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利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发行短期融资券资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成本20,872,047,641.5616,503,144,862.464,368,902,779.1026.47%
    销售费用83,438,430.8564,963,452.6818,474,978.1728.43%
    财务费用2,089,471,858.971,296,062,096.11793,409,762.8661.22%

    注:本期数指本年1-9月份数据,上期数指增加同一控制下合并企业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后去年1-9月份数调整后的数据。

    1、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20,872,047,641.56元,比上期同期增加26.47%,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期部分机组投入运营发生的相关费用较大、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本期燃料费增加所致。

    2、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83,438,430.85元,比上期金额增长了28.43%,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3、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2,089,471,858.97元,比上期金额增长了61.22%,主要系本期负债融资额较上期增加及部分基建项目交付使用停止借款利息资本化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表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6,100,958.099,282,050,303.69-4,765,949,345.60-51.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59,162,872.124,638,403,535.117,420,759,337.01159.98%

    注:本期数指本年1-9月份数据,上期数指增加同一控制下合并企业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后去年1-9月份数调整后的数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金额为4,516,100,958.09元,比上期金额减少了51.35%,主要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燃料费增加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2,059,162,872.12元,比上期金额增加了159.98%,主要系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30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投资公司自建电源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江苏公司谏壁发电厂扩建项目、大连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甘肃酒泉热电联产项目、吉林延边州大兴川水电站项目。公司于8月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批过程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情况:

    2010年4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明确,将公司作为中国国电火电及水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业务资产(不含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公司。

    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30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投资公司自建电源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江苏公司谏壁发电厂扩建项目、大连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甘肃酒泉热电联产项目、吉林延边州大兴川水电站项目。公司于8月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批过程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条款。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