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金方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吴波成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朱碧云 |
公司负责人金方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波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碧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241,714,851.67 | 13,223,138,924.39 | 15.2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020,725,681.04 | 6,375,200,287.00 | 1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6 | 4.68 | 10.2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90,902,735.91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87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5,100,836.49 | 664,824,362.62 | 10.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9 | 11.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49 | 11.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9 | 11.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9.47 | 减少0.4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4 | 9.35 | 减少0.4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40.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05,063.22 | 其中三期一阶段太阳能设备补助按期分摊转收入107.14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及省重点市场建设专项补助各100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15,877.44 | 其中玉树地震捐款1000万元 |
所得税影响额 | 2,503,514.7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0,757.24 | |
合计 | -3,284,316.5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59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 36,866,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 35,208,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5,840,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1,066,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0,217,68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10,149,3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360,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162,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243,389.7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4,791.3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江西南昌凤凰洲地块土地出让金48,400.00万元,支付杭州市钱江新城地块土地出让金85,049.00万元。
(2)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9,340.4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110.7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未中标土地之投标保证金7,000.00万元及本期建设项目收取低价风险保证金3,590.83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62,699.9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7,031.86万元,系本期购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290.91万股股权支付投资款55,819.50万元,追加投资北京义云清洁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900.00万元,按权益法计提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9月份收益312.36万元。
(4)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07,267.0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9,497.44万元,系本期按进度三期市场二阶段、新篁园市场及配套酒店以及国际会展中心配套酒店项目建设工程款所致。
(5)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2,697.8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190.32万元。
(6)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78,3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1,983.67万元,主要系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7)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2,892.6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1,283.01万元。
(8)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52,115.1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2,823.91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支付工程款所致。
(9)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257,355.8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16,172.07万元,主要系本期摊销市场预收商位使用权费所致。
(10)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3,724.7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724.71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确认相应利息所致。
(1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89,915.1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122.20万元,主要系收取本期售房预约金27,650.00万元所致。
(12)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99,930.3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99,686.34万元,主要系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200,000.00万元并摊销承销费用所致。
(1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20,015.00万元,系本期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20,000.00万元的本息所致。
(14) 股本期末余额136,080.3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8,040.18万元,系本期实施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15)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1,481.1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363.26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下属房产公司及广告公司少数股权相应减少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16) 营业外收入本期477.41万元,同比减少644.89万元,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10.28万元,而上年同期取得篁园市场拆除处置收入945.45万元本期无此内容所致。
(17) 营业外支出本期1,256.91万元,同比增加1,048.47万元,主要系本期玉树地震捐款1,000.00万元所致。
(18) 投资收益本期343.74万元,主要系本期按权益法计提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收益312.36万元,因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上年9月份起营业,故上年同期无此项收益。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345,690,4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2012年8月14日前不通过上交所系统挂牌出售其所持的股份。 | 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份未发生变化。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⑴义乌国资公司关于注入资产最低保障的承诺 08年定向增发项目中,中介机构已为目标资产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公司的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目标资产盈利预测报告,义乌国资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关于注入资产未达到盈利预测用现金补足的承诺函》,承诺义乌国际商贸城三期项目在2008年10-12月所产生的净利润不低于35,771,865.38元、2009年至2011年每年所产生的净利润不低于143,087,386.52元。如果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数据,在相关审计报告出具后的60个工作日内,义乌国资公司将以货币资金补足差额。 |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09)审字第60709629-B01号《审计报告》和(2010)审字第60709629-B01号《审计报告》,国际商贸城三期一阶段项目在2008年10-12月所产生的净利润为5962.28万元,超出承诺净利润2385.09万元;2009年度产生的净利润为35,725.17万元,超出承诺净利润21,416.43万元;2010年1-9月产生净利润32,688.48万元,已超出承诺的净利润。 |
⑵义乌国资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义乌国资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义乌国资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义乌国资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本报告期内,国资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 |
⑶义乌国资公司关于股份不转让的承诺 义乌国资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1年8月29日前)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 至本报告期末,该部分股份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技术锁定,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 |
⑷义乌国资公司关于国际商贸城三期土地评估相关问题的承诺 在双方签订的以资产认购股份的合同中约定以目前资产的评估值作价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该评估值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31.03亿元。国资公司承诺:交易完成,土地使用权注入公司后,在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中,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三年中的年终审计的减值测试中若发生了减值,赔偿相应的减值部分。 | 3、2010年度评估将在年末进行。 2008、2009年度评估均不低于资产认购股份的目标资产中土地部份的评估值31.03亿元。未发生减值,因此无需赔偿。 | |
如果义乌国际商贸城三期二阶段开始运营时间介于2012年与2013年之间,则赔偿金额按延迟的月份占12个月的比例乘该年赔偿总金额计算。其他年份以此类推。 如遇不可抗力,则以上承诺失效。 | 2010年1月23日国际商贸城三期二阶段(五区)工程结顶,转入设备安装、内外装饰阶段。5月义乌市政府发布行业布局调整方案:国际商贸城五区主要布局进口商品馆和床上用品、纺织品、针织原材料、汽车用品及配件等行业。目前五区的建设工作正按原计划在实施,预计在2011年4月开业运行,能够完成义乌国资公司的相关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方平
201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