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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裴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连灵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晓光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5,649,905,707.2713,435,925,318.1816.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565,948,508.404,992,583,949.691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514.0411.6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70,938,960.3860.5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7961.2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9,251,255.26640,347,641.391.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52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51-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52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212.12减少0.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512.01减少0.7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84,869.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14,335.9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04,312.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09,392.90
    小 计12,712,910.56
    所得税影响额3,178,227.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868,781.40
    合 计5,665,901.5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5,79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 类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2,303,96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937,432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45,367人民币普通股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905,886人民币普通股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5,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726,562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4,660,000人民币普通股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4,199,880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908,11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期末比年初增减额期末比年初

    增减比率

    货币资金2,737,757,431.951,994,535,851.79743,221,580.1637.26%
    应收账款459,342,094.84160,112,592.19299,229,502.65186.89%
    预付款项365,907,609.07225,927,642.00139,979,967.0761.96%
    其他应收款107,471,931.9112,084,678.9695,387,252.95789.32%
    存货1,226,655,533.35789,386,173.32437,269,360.0355.39%
    在建工程1,021,680,861.17461,000,732.61560,680,128.56121.62%
    应付票据192,978,987.80343,968,679.18-150,989,691.38-43.90%
    预收款项201,390,246.59147,485,732.6453,904,513.9536.55%
    应付职工薪酬127,626,736.2896,732,262.0330,894,474.2531.94%
    应交税费37,683,675.98-121,306,348.73158,990,024.71-131.06%
    应付利息16,571,248.007,332,499.479,238,748.53126.00%
    其他应付款912,559,908.86416,599,966.47495,959,942.39119.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69,210,000.00275,210,000.00694,000,000.00252.17%
    其他流动负债1,100,000,000.00700,000,000.00400,000,000.0057.14%

    (1) 货币资金: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743,221,580.16元,主要是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 应收账款: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299,229,502.65元,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 预付款项: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139,979,967.07元,主要是公司预付材料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95,387,252.95元,主要是子公司迁安中化公司待抵扣税金增加所致。

    (5) 存货: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437,269,360.03元,主要是公司库存原料煤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 在建工程: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560,680,128.56元,主要是公司迁安中化技改工程、加拿大盖森煤田勘探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 应付票据:2010年9月末较年初减少150,989,691.38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8) 预收款项: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53,904,513.95元,主要是公司预收客户煤款及焦炭款增加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30,894,474.25元,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工资增加所致。

    (10) 应交税费: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158,990,024.71元,主要是公司2010年1-9月预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比2010年1-9月应缴减少所致。

    (11) 应付利息: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9,238,748.53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增加所致。

    (12) 其他应付款: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495,959,942.39元,主要是子公司加拿大开滦德华公司应付加拿大德华国际矿业集团公司矿业权增加所致。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694,000,000.00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 其他流动负债:2010年9月末较年初增加400,000,000.00元,主要是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2010年1-9月比

    上年同期增减额

    2010年1-9月比

    上年同期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10,851,476,376.087,083,870,775.713,767,605,600.3753.19%
    营业成本9,084,333,997.195,519,958,510.963,564,375,486.2364.57%
    管理费用503,185,734.17382,878,212.32120,307,521.8531.42%
    财务费用196,599,892.92133,797,644.0862,802,248.8446.94%
    资产减值损失20,977,101.42-16,655,467.2037,632,568.62-225.95%
    营业外收入15,089,061.441,768,174.0013,320,887.44753.37%
    营业外支出2,880,463.1510,685,445.41-7,804,982.26-73.04%

    (15) 营业收入: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767,605,600.37元,主要是2009年下半年完工投产的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京唐港200万吨/年焦化二期项目、2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二期工程项目、10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项目产品产销量增加所致。

    (16) 营业成本: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564,375,486.23元,主要是煤化工产品产销量增加所致。

    (17) 管理费用: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20,307,521.85元,主要是山西介休倡源煤炭有限公司从筹建期转入生产经营发生管理费用,母公司及迁安中化公司修理费、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18) 财务费用: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62,802,248.84元,主要是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9) 资产减值损失: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37,632,568.62元,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回收较快转回坏账准备、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提取坏账准备所致。

    (20) 营业外收入: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3,320,887.44元,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唐山中润公司收到海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补偿款、子公司迁安中化公司收到迁安市政府返还增值税款所致。

    (21) 营业外支出:2010年1-9月较上年同期减少7,804,982.26元,主要是公司1—9月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低于上年同期所致。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额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938,960.38604,684,909.86366,254,050.5260.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994,465.24-1,471,362,845.97839,368,380.73-57.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827,336.00710,327,895.17-304,500,559.17-42.87%

    (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12,296,167,047.1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5,323,343.32元,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821,735,818.24元,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7,056,797.30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469,272.2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11,325,228,086.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59,069,292.80元,因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073,350,653.94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02,824,155.63元,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76,241,253.81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6,653,229.4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938,960.3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6,254,050.52元。

    (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12,622,978.42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644,617,443.66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631,994,465.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9,368,380.73元,主要是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0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2,714,020,000.0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2,308,192,664.0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5,827,336.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4,500,559.17元,主要是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开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开滦集团持有的开滦股份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开滦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开滦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完全按照所做的特殊承诺履行。
    发行时所作承诺2004年5月18日,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及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集团公司各成员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在《公司法》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报告期内,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承诺事宜,履行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华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应当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并建设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加快公司煤化工产业升级,公司与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甲醇燃料项目合作协议》,在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经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由其建设甲醇下游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10万吨/年)。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为2,0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1%;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49%。

    上述投资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与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已经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程凤朝先生、孙国瑞先生和屈一新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裴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8名董事进行了投票表决。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11:00在河北省唐山市开滦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加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并建设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公司与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出资设立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其建设甲醇下游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出资额为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1%

    ●投资期限:长期

    特别风险提示:

    ●政策性风险:合资公司甲醇汽油项目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

    ●市场风险:消费者对甲醇汽油的认可程度影响合资公司产品的销售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拓展产品种类,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2010年10月27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阳”)签署了《甲醇燃料项目合作协议》,拟在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经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其建设甲醇下游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1%;北京华阳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49%。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式,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并建设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的规定,此项投资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百分之十以下,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林殷平

    注册资本:4亿元

    经营范围:生物柴油、甲醇柴油、甲醇汽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能源林开发与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煤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满足公司纵向延长产品链,拓展产品种类,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公司拟与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在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由其建设甲醇下游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51%;北京华阳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的49%。

    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预计属于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12月2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产业,醇醚燃料生产列于第九项“化工”项目中的第27项。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27日,公司与北京华阳签署了《关于共同设立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2,000万元,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双方股东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对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同步增资,以满足合资公司建设、生产运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出资额为2,550万元,占合资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51%;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缴纳,首期出资额为1,020万元;在合资公司设立前全部缴清,以货币财产出资;其余部分出资(1,530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的需要缴纳,但最迟应在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北京华阳出资额为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49%;采用分期出资的方式缴纳,首期出资额为980万元;在合资公司设立前全部缴清,以货币财产出资。其余部分出资(1,470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的需要缴纳,但最迟应在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三)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三名董事,北京华阳委派两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提名。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需按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市场价格向合资公司供应合资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料甲醇,同时合资公司保证按照市场价格首先从公司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料甲醇;但在公司的甲醇供应量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合资公司的供货要求时,不足部分由合资公司自行采购。公司保证提供的甲醇质量符合合资公司质量要求,且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期市场价格。

    (五)由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合资公司会计制度。并保证其执行的会计政策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一致,按照公司的要求编制并提供各种财务会计和经营情况报表。保证满足合资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到公司的要求。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煤化工产业的发展,现有工业园区已形成20万吨/年甲醇的生产规模,以甲醇为原料发展下游加工产品是适应市场变化、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需要。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是公司纵向延长产品链,拓展产品种类,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进而实现公司能源化工战略的综合发展。

    公司是河北省和唐山市指定的甲醇燃料示范企业。甲醇燃料试点成功后,若在全省推广,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万吨/年甲醇燃料一期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71,496万元,利润总额1,646万元,净利润1,234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27.96%。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性风险

    合资公司甲醇汽油为河北省发改委指定的全省甲醇燃料示范项目,示范应用效果及将来推广应用范围的扩大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若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将对项目公司发展造成影响。

    (二)市场风险

    合资公司投资项目的产品为新型的车用燃料,消费者对产品的接受认可程度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量。若市场推广不成功,将对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阳禾生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共同设立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7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所属子公司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发电”)于10月28日签署了《煤炭买卖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向东方发电供应洗末煤18万吨,总金额约为6,55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东方发电66.70%的股权,为东方发电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关联董事裴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发电煤炭买卖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唐山古冶区唐家庄

    法定代表人:权全

    注册资本:405,000,000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余热供应,电力供应,灰渣销售,电力设备租赁及维修,劳务输出(限国内)。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东方发电供应18万吨规定质量标准的洗末煤,按照同等条件下同等质量的洗末煤的市场价格,公司供应东方发电的洗末煤价格为364元/吨(含税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该等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6,552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0年10月28日,公司与东方发电签署了《煤炭买卖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有:

    1、公司与东方发电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均有权自主选择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在同任何第三方的价格、服务质量、付款方式等相同的条件下,双方均应优先与对方交易。

    2、公司向东方发电提供18万吨洗末煤。

    3、洗末煤的价格按照同等条件下同等质量的洗末煤的市场价格确定,确定依据为:(1)公司对其他非关联人出售同等洗末煤的销售价格;(2)东方发电同等条件下采购同等洗末煤的采购价格。根据以上定价原则及依据,确定价格为364元/吨(含税价),同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确定价格。

    4、东方发电于每月月末全部结清上月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货款及运杂费,公司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

    5、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东方发电与公司所属范各庄和吕家坨两矿业分公司距离较近,因此,该等煤炭买卖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降低运输成本和损耗,并能确保公司的煤炭产品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资料,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董事由9人组成,其中:关联董事1人,非关联董事8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 公司与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煤炭买卖关联交易为18万吨,总金额约为6,552万元,约占公司2010年全年洗末煤销售总额的14.18%,不会对公司洗末煤销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与其签署了《煤炭买卖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中的煤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协议条款明确、具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东方发电不存在向公司提名或在公司兼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交易前,公司与东方发电不存在因煤炭买卖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 关联交易协议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