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庄国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董宗泊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姚第兴 |
公司负责人庄国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宗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第兴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688,405,569 | 4,122,987,766 | 13.7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238,982,250 | 2,106,669,172 | 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15 | 2.02 | 6.2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4,885,360 | -23.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 | -23.06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244,390 | 132,313,078 | 0.9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84 | 0.1270 | 0.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66 | 0.1139 | 45.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84 | 0.1270 | 0.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3 | 6.09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5.46 | 增加0.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36,9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149,08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08,69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7,910 |
所得税影响额 | -4,564,01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82,534 |
合计 | 13,612,20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8,1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 105,189,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52,094,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7,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14,251,4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实业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109,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7,378,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光大-东风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792,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海证券-建行-东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438,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11,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0,922,424 | 20,919,557 | 10,002,867 | 47.82 |
财务费用 | 9,232,211 | 15,956,490 | -6,724,279 | -42.14 |
资产减值损失 | 17,197,512 | 5,061,823 | 12,135,689 | 239.75 |
投资收益 | 3,537,633 | -3,122,112 | 6,659,745 | - |
营业外收入 | 22,658,113 | 45,605,933 | -22,947,820 | -50.32 |
营业外支出 | 8,269,401 | 20,659,561 | -12,390,160 | -59.97 |
所得税费用 | 32,135,744 | 75,377,775 | -43,242,031 | -57.37 |
少数股东损益 | 4,914,748 | -7,479,228 | 12,393,976 | - |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需计提城建税等税费。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费用支出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损失。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补贴收入。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生物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所得税费用返还。
8、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亏损增加。
2)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增减比率 | |
2010年9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 ||
应收账款 | 882,511,063 | 552,854,222 | 329,656,841 | 59.63 |
预付款项 | 166,771,292 | 116,414,231 | 50,357,061 | 43.26 |
在建工程 | 82,175,281 | 40,958,952 | 41,216,329 | 100.63 |
短期借款 | 209,000,000 | 128,000,000 | 81,000,000 | 63.28 |
应交税费 | 113,533,737 | 4,458,185 | 109,075,552 | 2,446.64 |
长期应付款 | 8,075,337 | 12,461,313 | -4,385,976 | -35.20 |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1、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增加。
2、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多。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为扩大产能而增加厂房、设备建设工程。
4、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5、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交流转税增加。
6、长期应付款比年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设备款。
3)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 金额(元) | 增减额 | |
2010年1-9月 | 2009年1-9月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885,360 | 305,297,369 | -70,412,0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72,092 | -107,381,610 | -87,990,4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36,692 | 108,829,780 | -32,593,088 |
注:变动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增加及期间费用支付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2010年第三季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积极推进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0年7月7日,本公司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审核无异议(详见2010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再次修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201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201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再修订稿)及摘要》、《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详见2010年9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9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详见201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认购结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1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认购结果的议案》所确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该名单以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未超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范围,部分激励对象放弃或减少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认购结果的议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以及所获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详见201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完成(详见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10年第三季度,本公司积极推进认购新西兰Synlait Milk公司51%新增股份的项目。
2010年7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新西兰Synlait Milk公司51%新增股份的议案》(详见2010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8月5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新西兰Synlait Miik公司51%新增股份的提案》(详见2010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9月21日,本公司收到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决定通知书,批准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Synlait Milk 有限公司51.0%股权权益(详见2010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10月下旬,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新西兰信联乳业有限公司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外资[2010]2493号)》,同意光明乳业投资入股Synlait Milk Limited项目(详见2010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0年10月下旬,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光明乳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收购新西兰Synlait Milk Limited 51%新增股权的批复(沪商外经[2010]661号)》,同意光明乳业增资收购Synlait Milk Limited 51%的新增股权(详见2010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股改时承诺:1、若东方希望不能履行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的支付对价的义务时,将垫付其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承担的对价。若此后该等股东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向垫付方支付所垫付的对价及补偿金,或在取得垫付方的书面同意后,由光明乳业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3、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4、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股东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在股改时承诺: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光明乳业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2、在2006年、2007年、2008年光明乳业年度股东大会上将联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可分配部分的50%,并对此提案投赞成票。3、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将推动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激励计划。 | 严格履行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2009年7月,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目前没有拟在未来12个月改变光明乳业主营业务的计划或对光明乳业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目前没有拟在未来12个月内对光明乳业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保持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不变。 | 严格履行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不实施现金分红。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国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