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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关永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董碧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李成

    公司负责人关永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碧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92,959,966.15561,923,748.395.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7,412,194.05204,669,687.396.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21.156.0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550,107.60-528.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7-525.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45,132.7012,742,506.6672.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71868.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0.06766.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7186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5.86增加0.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5.54增加0.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44,447.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49,763.80
    合计694,211.3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14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金礼发展有限公司9,632,933人民币普通股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7,192,511人民币普通股
    严春凤2,121,714人民币普通股
    王亮1,694,205人民币普通股
    张卫东1,551,700人民币普通股
    常亮1,502,935人民币普通股
    夏涛1,383,500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1,202,893人民币普通股
    杨少坤1,011,612人民币普通股
    刘培英889,8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10,721,138.502,421,174.518,299,963.99342.81
    预付款项2,404,720.7239,094,567.23-36,689,846.51-93.85
    其他应收款8,835,162.006,181,622.022,653,539.9842.93
    在建工程9,321,991.8615,222,395.26-5,900,403.40-38.76
    无形资产46,748,627.2920,361,731.3426,386,895.95129.59
    应付票据4,232,000.002,155,000.002,077,000.0096.38
    应付账款16,959,690.5439,168,091.41-22,208,400.87-56.70
    应付股利1,467,631.982,850,247.96-1,382,615.98-48.51

    1、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42.81%。主要系本期货款以银行票据结算增加。

    2、预付账款: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93.85%。主要是结清了药品技术转让费。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增加了42.93%,主要是采购部和销售部所提取的备用金。

    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38.76%。主要系净化改造工程完工转出。

    5、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本期较期初增加129.59%。主要系去年预付的药品技术转让费转入。

    6、应付票据: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96.38%。主要系票据结算增加。

    7、应付股利:应付股利较期初减少了48.51%。主要系子公司河南辅仁堂支付的少数股东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追加对价安排义务履行完毕后的12个月禁售期后的36 个月内,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及从金礼发展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则出售价格将不低于5.00 元/股。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按相应规则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并且不需要按本章程的规定以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前提下,公司应向股东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上海辅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永进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