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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1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2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出售前持有公司股份64,798,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860,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938,809股)关于出售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通知,通知告知:

      1、2010年10月25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万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

      2、2010年11月1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6%。

      综上,截止2010年11月1日,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4%。本次出售股份后,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49,798,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860,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938,809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28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公开挂牌合并出让全资子公司

      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起在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持有的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房产)100%股权和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酒店)100%股权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挂牌交易。

      2010年11月2日,公司接到绍兴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函》,告知中轻房产100%股权和汇金酒店100%股权的挂牌公告期(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1月2日)已满,在挂牌公告期间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办理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该意向受让方为浙江龙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二次公开挂牌合并出让中轻房产100%股权和汇金酒店100%股权的方案,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不改变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协议转让,即浙江龙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360,000,000元人民币的转让价受让中轻房产100%股权和汇金酒店100%股权。

      公司将于2010年11月4日另行披露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及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