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0-18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根据该文件精神,本公司拥有的合宁高速公路、高界高速公路、宣广高速公路和连霍公路(安徽段)将从2010年11月10日零时起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原标准):
计费单位:车公里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 | |
| 客车 | 货车 | ||
| 第1类 | ≤7座 | ≤2吨 | 0.40元 |
| 第2类 | 8座-19座 | 2吨-5吨(含5吨) | 0.70元 |
| 第3类 | 20座-39座 | 5吨-10吨(含10吨) | 1.00元 |
| 第4类 | ≥40座 | 10吨-15吨(含15吨) | 1.40元 |
| 20英尺集装箱 | 1.20元 | ||
| 第5类 | >15吨 | 1.60元 | |
| 40英尺集装箱 | 1.40元 | ||
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新标准):
计费单位:车公里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收费标准 | |
| 客车 | 货车 | ||
| 第1类 | ≤7座 | ≤2吨 | 0.45元 |
| 第2类 | 8座-19座 | 2吨-5吨(含5吨) | 0.80元 |
| 第3类 | 20座-39座 | 5吨-10吨(含10吨) | 1.10元 |
| 20英尺集装箱 | |||
| 第4类 | ≥40座 | 10吨-15吨(含15吨) | 1.30元 |
| 第5类 | >15吨 | 1.50元 | |
| 40英尺集装箱 | |||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原标准)
| 车货总质量 | ≤10吨 | 10吨<车货总质量≤40吨 | >40吨 |
| 基本费率 | 0.08元/吨公里 | 从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3元/吨公里 | 0.043元/吨公里 |
| 备注 | 2、计重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3、 高速公路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归10元。 | ||
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为: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吨;五轴货车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55吨。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新标准)
| 车货总质量 | ≤10吨 | 10吨<车货总质量≤40吨 | >40吨 |
| 基本费率 | 0.09元/吨公里 | 从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 | 0.05元/吨公里 |
| 备注 | 2、计重收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3、 高速公路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归10元。 | ||
注: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标准为:二轴货车17吨;三轴货车25吨;四轴货车35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超限运输车辆加重收费标准(原标准)
| 1、正常质量和超限30%(含30%)的车辆 | 2、超限30%—50%(含50%)的车辆 | 3、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 | 4、超限100%以上的车辆 | 车货总质量超规定的总质量限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
| 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 | 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收费标准征收 | |||
| 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1.5倍征收 | 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征收 | 其余超过部分按基本费率3倍征收 | ||
超限运输车辆加重收费标准(新标准)
超限30%以内(含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30%—100%以内(含10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的3倍线性递增到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的6倍计收通行费。
本公司拥有的205国道天长段(新线)的收费标准不变,实行计重收费的超限运输认定标准和加收标准按高速公路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