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东北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9日起,东北证券在所有网点代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认购代码:510173)的销售及相关业务,今后东北证券若代理本公司其他基金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根据本公司2010年10月27日发布的《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自2010 年11月1日起发售。具体募集方式及募集期限详见相关发售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ja-allianz.com,http://www.vip-funds.com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esc.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