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案的公告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因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商务、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迁址公告
  •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为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10年11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案的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因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商务、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迁址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为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案的公告
    2010-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0-01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证合同诉讼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区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向新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股份”)向工行借款出现逾期,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案件审理情况

      新区法院对保证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

      2010年11月2日,新区法院出具了(2009)浦民二(商)初字第7077、7078、7079、7080、7081、7082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 本公司应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2,062,102.48元

      (对应利息11,162,566.14元);于2010年12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2,062,102.48元(对应利息11,162,566元);于2011年6月2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2,062,102.48元(对应利息11,162,566元);工行同意本公司不再对上述三笔利息共计33,487,698.14元承担保证责任;

      2、 若本公司未能按照上述日期分期足额支付,则对应贷款利息减免额度自动取消;

      3、 本公司应于2010年11月30日之前将案件受理费423,299元支付给工行。

      4、双方之间别无其他争议。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对华源股份担保涉及工行部分为12,000万元,公司计提了8,400万元预计负债,本次诉讼将导致公司经济损失96,609,606.44元。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