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上证零距离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10月CPI或创新高 多部门紧急出手平抑物价
  • 国储铝竞拍结果揭晓
  • 农产品涨价主要靠“炒”
  • 多重因素叠加酿成“油荒”
  • “柴油荒”蔓延 两巨头全力应对
  • 7部门要求严查
    哄抬棉价行为
  •  
    2010年11月9日   按日期查找
    3版:焦点 上一版  下一版
     
     
     
       | 3版:焦点
    10月CPI或创新高 多部门紧急出手平抑物价
    国储铝竞拍结果揭晓
    农产品涨价主要靠“炒”
    多重因素叠加酿成“油荒”
    “柴油荒”蔓延 两巨头全力应对
    7部门要求严查
    哄抬棉价行为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7部门要求严查
    哄抬棉价行为
    2010-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近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产棉区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加强对社会游资租厂或委托收购加工棉花情况的排查,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和不履行质量义务的违法行为,并严厉查处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

      根据发展改革委、农业部、铁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0月29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维护当前棉花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2010棉花年度(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新棉购销工作全面展开。受国际市场棉价上涨、部分产区不利气候和市场投机炒作等因素影响,9月份以来棉花价格快速上涨,部分地区出现了抬价抢购、混等混级收购、掺杂使假、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等问题。

      为稳定棉花市场、规范流通秩序,7部门要求产棉区政府认真制定收购资金供应预案,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为新棉收购提供金融服务,避免出现收购资金供应空白点和“打白条”问题;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能,妥善安排资金计划,合理布局收购网点,把握好贷款投放的节奏和进度;铁路部门要统筹考虑新年度棉花运输条件和特点,妥善安排棉花出疆运力,对棉花运输实行重点倾斜。

      《通知》还要求产棉区政府对辖区内大型棉花经营企业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大型企业带头维护棉花流通秩序,带头稳定棉花市场价格。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涉棉各方的风险意识,引导棉农克服惜售心理,棉花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加快购销进度,切实防范市场风险。

      《通知》指出,今年棉花市场和收购形势非常复杂,产棉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棉花购销工作的指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棉花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保持棉花市场基本稳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棉花收购旺季将组织调查组到产棉区巡查,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市场秩序混乱和严重市场质量违法案件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