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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0-0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9:30在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6,02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何光辉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员工住房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545,893,750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76725%;126,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23149%;689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01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46,020,83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545,894,43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8%;126,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2%;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545,894,43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8%;126,4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2%;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46,020,839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刘一苇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