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海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4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知,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11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4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49%。
截止2010年11月8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076,436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66%。
本次变动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18,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7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 话:010-68054068
传 真:010-6808278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公司 | 指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 海博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住册地: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法定代表人:赵东平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253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092548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月 2日
经济性质:国企
营业期限:不确定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 BBS以外的英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2004年 4月 26日至 2009年4月 25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国籍 | 电话 |
| 赵东平 | 男 | 110108195203023013 | 总 裁 | 中国 | 010-6805406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86%的股份;持有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37.78%的股份;持有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1.5%的股份;持有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2.52%的股份;持有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10.69%的股份;持有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8%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有继续减持海博股份的可能,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2010年11月 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有海博股份12,076,436股,占海博股份总股本的2.366 %。前述股份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海博股份的股份数量为25,518,064股,占海博股份总股本的4.99 %。
| 减持股份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 2010-8-6 | 32,518 | 7.90-8.05 |
| 2010-8-9 | 32,000 | 7.91-7.94 |
| 2010-8-10 | 64,500 | 7.63-7.67 |
| 2010-8-16 | 85,400 | 7.62-7.67 |
| 2010-8-17 | 259,500 | 7.73-7.80 |
| 2010-8-18 | 311,500 | 7.68-7.80 |
| 2010-8-19 | 1,599,400 | 7.60-7.75 |
| 2010-8-20 | 1,514,650 | 7.55-7.82 |
| 2010-8-23 | 949,050 | 7.51-7.63 |
| 2010-9-20 | 2,384,818 | 8.10-8.60 |
| 2010-9-21 | 1,514,650 | 8.36-8.60 |
| 2010-9-27 | 949,050 | 8.00-8.15 |
| 2010-10-25 | 658,900 | 8.60-8.70 |
| 2010-10-26 | 92,500 | 8.58 |
| 2010-10-27 | 500,000 | 8.72-8.74 |
| 2010-10-28 | 450,000 | 9.01-9.10 |
| 2010-11-8 | 678,000 | 9.64-9.82 |
| 合计 | 12,076,436 |
截止至本报告期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博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前述第四节披露的减持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海博股份的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海博股份的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东平
签署日期: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海博股份董事会,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附表: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海博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70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制权 | 两家。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86%,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37.78% |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759.45万股 持股比例:7.37%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207.64万股 变动比例:_2.37%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2551.81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东平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赵东平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