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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0-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0-015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年十一月十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因资产收购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短期借款2500万元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立武、叶青、吴小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公司为积极探索不动产经营与管理业务,经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参与竞拍了于2010年11月4日拍卖的位于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0、21两层物业,并以2.1019万元/平方米竞得上述物业(详见本公司11月5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0-013;11月6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0-014)。为弥补短期资金缺口,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短期借款2500万元,期限三个月,年利率7.5%。

      独立董事杨进军、刘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急需的短期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16)。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0-016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短期借款2500万元,期限三个月,年利率7.5%。

      ●关联人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周立武、叶青、吴小平回避了表决。

      ●交易影响: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短期资金需求,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11月10日,公司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内部借款协议》,因公司参与竞买乐凯大厦20、21层房产,存在资金缺口,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期限三个月,年利率7.5%。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11月10日,公司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因资产收购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短期借款2500万元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立武、叶青、吴小平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亚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房地产、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服务;资产受托管理;资产托管、重组、财务管理的咨询、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机械电子设备、汽车租赁。

      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35.12亿元,净资产82.82亿元,实现净利润4.63亿元。

      关联关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1.2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期限:3个月

      年利率:7.5%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公司短期资金缺口,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进军、刘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急需的短期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内部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