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获10年税收优惠
2010-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龙江交通今天表示,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签订了有关税收优惠的协议,自公司成立开始纳税之日起,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将按公司年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划拨给公司,政策优惠期为10年,其中第1至3年为100%;第4至7年为50%;第8至10年为30%。
龙江交通今天还公告,公司将持有的东绥公司48.76%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龙高集团,转让价格拟为7.472亿元。经初步测算,此次股权转让将为公司带来约1000万元的投资收益。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哈尔滨市长江路打通工程完工后,将形成双向六车道景观大道,一路向东延伸至阿城,成为哈尔滨市东部地区的出城口之一,这将分流东绥公司拥有的哈尚高速公路哈尔滨至阿城路段的车流量。公司称,股权转让将有效地化解因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同时将转让所得资金投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项目,将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