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通过本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规范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询价机构及投资者行为,本所制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