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0-02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10年8月2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与参股杭州恒生鼎晖科技园有限公司(暂名)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2010年8月28日披露公告)。根据项目进度安排,上述议案涉及的标的公司日前已经完成第二阶段的公司注册,标的公司正式的工商注册名称为“杭州恒生鼎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鼎汇公司),注册资金为柒仟陆佰贰拾万元人民币,杭州恒生科技园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上述项目进度的第三阶段工商注册正在办理中,办理完成后,恒生鼎汇公司不再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详见2010年8月28日披露公告)。
2010年11月11日,恒生鼎汇公司与河南洛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意向合同,规划由恒生鼎汇公司投资建设“洛阳浙江恒生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预计科技园项目规划分为两期,规划总用地约281亩,其中用于建设科技园区的土地约184亩(工业用地),其余为配套用地,科技园规划建设成为一个以信息服务业为主的科技园区,成为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孵化器,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金融后台服务、技术交流、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产业基地。地方政府将结合实际情况为项目园区制定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该项目计划由今后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进行运作。
本项目的实施尚需相应法律程序的落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如有新的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再作披露。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