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0-03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旗典当)分别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就典当业务向典当客户提起诉讼,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
1、因宁波合诚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合诚)未按期支付元泰典当息费,2010年11月3日,元泰典当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合诚归还当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综合服务费、违约金等。
2010年7月1日,元泰典当与宁波合诚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元泰典当给予宁波合成典当授信额度2000万元。同日,元泰典当与宁波合诚签订《股权质押典当合同》,约定宁波合诚以其持有的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5%股权作为质押。并与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宁波诚盛贸易有限公司、韩俊、韩明签订《保证合同》,由上述单位、个人就该典当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约定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及房产为该典当提供二顺位抵押担保、浙江富春公司在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为典当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元泰典当向宁波合诚发放当金2000万元。
但2010年8月3日至今,宁波合诚未支付元泰典当相应息费,构成对元泰典当违约。由此,元泰典当要求宁波合诚归还当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宁波诚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富春公司、韩俊、韩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因宁波合诚未按期支付德旗典当息费,2010年11月3日,德旗典当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合诚归还当金998万元并支付利息及综合服务费、违约金等。
2010年6月22日,德旗典当与宁波合诚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约定德旗典当给予宁波合成典当授信额度998万元。同日,德旗典当与宁波合诚签订《股权质押典当合同》,约定宁波合诚以其持有的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2%股权作为质押。并与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宁波诚盛贸易有限公司、韩俊、韩明签订《保证合同》,由上述单位、个人就该典当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约定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及房产为该典当提供二顺位抵押担保、浙江富春公司在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为典当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0年7月1日,德旗典当向宁波合诚发放当金998万元。
但2010年7月15日至今,宁波合诚未支付德旗典当相应息费,构成对德旗典当违约。由此,德旗典当要求宁波合诚归还当金998万元并支付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宁波俊诚金属管业有限公司、宁波诚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富春公司、韩俊、韩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进展情况
2010年11月3日,元泰典当、德旗典当分别收到了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0年11月11日,相关被告诉讼保全已进行。
三、除上述案件外,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可能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