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8:艺术财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
    提示性公告
  •  
    2010年11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6版:信息披露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
    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0-1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在上海市仁德路79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438,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4326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义宝厚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高建军先生、许之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建军先生、许之前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确定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

      (2)选举确定许之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李占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李占福先生简历,详见2010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458,438,58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8名监事,暂空缺1名。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徐隽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0-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2日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6人,委托出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跃武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杨世权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高建军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许大雄先生书面委托董事义宝厚先生出席并表决,姜华先生书面委托董事许之前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董事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高建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贾成炳、吴跃武、义宝厚和许大雄4位先生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贾成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刘炯天、吴跃武、高建军和姜华4位先生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化礼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刘炯天、吴跃武、许之前、姚惠兴4位先生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高建军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高建军先生简历

      高建军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5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中共党员。1978.9-1982.7,山东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学习;1982.7-1986.1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人事处、新技术推广处干部;1986.11 1993.12,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办公厅、煤炭部办公厅副处级秘书;1993.12 1999.1,中煤进出口总公司人事处处长;1999.1 2000.3,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生产本部本部长;2000.3 2003.7,中煤进出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03.7 2004.7,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04.7 2006.9,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企业发展总部总经理;2005.3 2006.9,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8 至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9 至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0年10-至今,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0年10-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0-1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2日上午在上海虹杨宾馆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5人,委托出席3人(其中:胡敬东监事书面委托宣卫东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王夺穆监事书面委托李崇光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高道云监事书面委托刘冬冬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李占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占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有8名监事,暂空缺1名。

      特此公告。

      附件:李占福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李占福先生简历

      李占福先生,汉族,河北邯郸人,195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75.12 -1979.06,中煤特凿处大钻队队长、工区团支部书记;1979.06 -1984.02,中煤特凿处地质工区党支部副书记;1984.02 -1985.03,中煤特凿处纪委监察员;1985.03 -1986.08,中煤特凿处机修厂党支部书记;1986.08 -1995.05,中煤特凿处党委组织部干事、部长;1995.05 -1998.03,中煤特凿处政工部部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1998.03 -2002.09,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2.09-2005.02,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第十工程处党委书记、副处长;2005.02 -2007.01,中煤第一建设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007.01 -2010.08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