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城电脑
股票代码:0000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名称: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联系人:萧裕俊(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755-26728686-6622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联系人:葛伟强(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0755-83205285
权益变动性质:新增
签署日期:2010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6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第16号准则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长城电脑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且豁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发行人、上市公司、长城电脑 | 指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长城电脑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223,214,2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长城科技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长城开发、一致行动人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认购人 | 指 | 长城科技、长城开发 |
| 长城集团 | 指 |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
| 中国电子、CEC | 指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冠捷科技 | 指 |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
| 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第1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 |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认购协议 | 指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长城电脑于2010年6月6日分别与长城科技、长城开发签署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作为长城电脑非公开发行223,214,2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认购对象,长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长城开发以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长城电脑发行的全部股份,其中长城科技认购数量为187,500,001股,长城开发认购数量为35,714,285股。本次发行前,长城科技持有长城电脑526,147,920股股票,占长城电脑股本总额的47.82%,本次发行完成后,长城科技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长城电脑56.62%的股份。
(一)长城科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2号 |
| 成立日期 | 1998年3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119,774.2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301102986798 |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上市公司 |
| 股票代码 | 00074HK |
| 经营期限 | 1998年3月20日至2050年12月18日 |
| 组织机构代码 | 27953640-X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4030027953640X |
| 法定代表人 | 刘烈宏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2号 |
| 邮政编码 | 518057 |
| 联系电话 | 0755-26728686 |
| 联系传真 | 0755-26504493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仪表类电子产品机器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网络系统开发、GSM、CDMA手机生产、房屋租赁。 |
(二)长城开发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
| 成立日期 | 1985年7月4日 |
| 注册资本 | 131,927.7781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301501126473 |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上市公司 |
| 股票代码 | 000021 |
| 经营期限 | 永久存续 |
| 组织机构代码 | 61887356-7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40301618873567 |
| 法定代表人 | 谭文鋕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
| 邮政编码 | 518035 |
| 联系电话 | 0755-83200095、0755-83205285 |
| 联系传真 | 0755-83275075 |
| 经营范围 | 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下转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