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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0-0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宫少林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同日登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坏账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估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临2010-025号)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0-0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变更日期:2010年12月1日(经2010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

      (二)变更原因:为规范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标准和程序,增加资产减值计提和处理的可操作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风险,我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三)变更前:

      期末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该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变更后: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可能无法偿还款项;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发生违约或逾期,经催收仍未能偿还款项;

      (3)债务人很可能或已经陷入清算、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5)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2、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备抵法

      3、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若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不能合理确定减值损失的,亦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类 别 计提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 个别认定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其中:逾期1年以内(含1年) 0.5%

      逾期1-2年(含2年) 10%

      逾期2-3年(含3年) 20%

      逾期3年以上 50%

      (3)其他不重大(出现逾期时) 0.5%

      其中:逾期是按照该款项法定交收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计算,如该日期不确定,按照业务发生日期开始计算。

      预付账款若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比照上述办法计提坏账准备。

      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应收融资融券款采用以下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未能按期收回的融出资券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30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4、坏账的确认标准

      坏账是公司无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公司由于发生呆账、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形成坏账损失,其确认标准为:

      (1)如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

      (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及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其他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变更日期:2010年12月1日(经2010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

      (二)变更原因:为规范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标准和程序,增加资产减值计提和处理的可操作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公司现行会计估计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办法进行补充。

      (三)变更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四)变更后: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并且时间持续在12个月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将下跌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转回应区分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转回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转回两种情况。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益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融出证券减值计提比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0 年12月1日开始执行,预计将影响公司2010 年净利润,情况分别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预计调减2010年度净利润不超过100万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估计变更:暂不影响2010 年度净利润。

      四、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10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0-024号)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了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