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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8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1月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大连华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大连项目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华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80%股权)(以下简称“大连华藤”)以现金出资成立大连华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大连华藤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100%,并委派姜权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成都华发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成都项目需要,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成立成都华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当地工商局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100%,并委派赵晖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常见问题的自查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刊登于2010 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