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能源前沿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区域·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资金大手笔频繁交易 西部矿业蝉联融资交易榜首
  • 期指远月合约离奇涨停 “钓鱼单”再现
  • 机构观点
  • 大幅下跌 修正行情启动
  • 期指市价指令要慎用
  • 多空分歧较大暗示行情或有反复
  •  
    2010年1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8版: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上一版  下一版
     
     
     
       | A8版: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资金大手笔频繁交易 西部矿业蝉联融资交易榜首
    期指远月合约离奇涨停 “钓鱼单”再现
    机构观点
    大幅下跌 修正行情启动
    期指市价指令要慎用
    多空分歧较大暗示行情或有反复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期指市价指令要慎用
    2010-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 张怡 编辑 梁伟)

      投资者参与期指交易时,一定要熟悉交易规则,谨慎运用市价指令,对交易可能出现的结果要有所预期,有效进行风险控制,谨防意外情况发生造成对市场的冲击和额外的损失。

      股指期货的交易指令主要有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其中,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在限价指令下,报单只能以该价格或者更优的价格成交,这意味着投资者已经事先锁定成本和收益,风险有效控管。而市价指令则不同,它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单。这种交易规则表明,市价指令的买单将不断按照最新的市场价格逐步成交,由于市场价格不断变化,投资者的成本和收益是无法掌控的。这意味着,在流动性较低的市场中,一个较大的买单可能会造成成交价格跨度较大,实际成交的平均价格可能远高于现在的市场价格,而较高的买入价格使投资者成本上升;同理,一个较大的卖单也会造成卖价逐级降低,影响到整体收益。由此看来,投资者要想做到有效的风险管理,应该谨慎使用市价指令,稳健操作锁定收益。

      投资者还需要注意合约的流动性,在流动性较低的合约上小心使用市价指令。我国股指期货市场90%以上的交易量在主力合约,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相符。从盘面上看,远月合约报单数量大多为个位数,成交量之悬殊自不待言。因此在远月合约中,一个较大的市价买单将可能吃掉所有卖单,甚至遇到高位埋伏的“钓鱼空单”,造成意外的成交,给投资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投资者在流动性较低的市场中,要小心使用市价指令。

      正是考虑到这种情况,交易所也特别在交易规则中对市价指令实行每次最多50手的下单数量限制。这种规则制定就是为了保证市场有序成交、价格合理、平稳运行,保护和帮助投资者控制风险,避免发生不可控制的损失。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务必要仔细研究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并严格遵守,尽可能多参与主力合约,谨慎运用市价指令,尤其在报单数量较多时,更要事先对交易后果进行合理预测,评估成本和收益是否可承受。(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 张怡 编辑 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