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价值
  • 11:理财一周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中国回归稳健货币政策的三个理由
  • 外部压力倒逼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刘明康提“横贯型”管理
  • 打击内幕交易力度空前 监管层将探索举报奖励制
  • 抱团应对“QE2”挑战
    中日韩加强监管合作
  • 冲刺节能减排 多地“预考”达标
  • 证监会五策并举 打防结合狠治内幕交易
  • 三公司主板IPO下周上会
  • 严控中介机构激励行为 保监会叫停“干2年就拿股权”
  • 全国首家基金同业公会落沪 行业自律大幕拉开
  •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调
  •  
    2010年11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中国回归稳健货币政策的三个理由
    外部压力倒逼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刘明康提“横贯型”管理
    打击内幕交易力度空前 监管层将探索举报奖励制
    抱团应对“QE2”挑战
    中日韩加强监管合作
    冲刺节能减排 多地“预考”达标
    证监会五策并举 打防结合狠治内幕交易
    三公司主板IPO下周上会
    严控中介机构激励行为 保监会叫停“干2年就拿股权”
    全国首家基金同业公会落沪 行业自律大幕拉开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调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调
    201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明年起,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将因险种不同突破10万元上限。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

      此外,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部分也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限额之中。

      通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有关业务流程,加强核保和风险管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等实务操作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