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衍生品交易新规即将出台
201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马婧妤
强化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约束
⊙记者 李丹丹 马婧妤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18日在亚洲金融衍生品大会上表示,目前银监会已经在2004年颁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对外发布。新的管理办法会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约束。
此前,有媒体称,在对金融衍生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银行业机构的交易目的和资质分级发放衍生品牌照基础之上,新办法将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广泛地参与到金融衍生品业务,放行信用、商品等类别,并培育中资衍生品做市商。
目前场外衍生品参与主体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16家国内商业银行,22家外资法人银行以及23家外资银行分行,此外还包括各类大型企业的财务公司。
李伏安表示,目前国内衍生品市场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是市场基础条件欠缺,比如人民币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各方市场的联动较少等。其次,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企业专业知识以及内部的治理结构亟待提高,目前的企业较为依赖交易对手,难以真正做到“买者自负”。
再有,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目前国内银行在衍生品的设计、定价能力等方面受到制约,在外币衍生产品上也不占优。最后,外资银行直接营销也给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