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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速集团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1,534,830.28 | 1,458,939.42 | 1,096,945.69 |
其中:营业收入 | 1,431,322.87 | 1,359,457.52 | 1,092,019.66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424,355.58 | 1,348,008.92 | 4,926.03 |
其他业务收入 | 6,967.29 | 11,448.61 | - |
△利息收入 | 100,978.17 | 98,308.80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2,529.25 | 1,173.10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39,313.03 | 1,260,211.04 | 1,598,631.80 |
其中:营业成本 | 990,796.70 | 907,446.07 | 677,837.7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988,802.73 | 903,061.56 | 671,657.64 |
其他业务成本 | 1,993.97 | 4,384.51 | 6,180.14 |
△利息支出 | 51,702.72 | 49,269.81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339.77 | 215.49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0,390.04 | 42,581.63 | 33,063.80 |
销售费用 | 43,629.93 | 42,492.49 | 29,406.83 |
管理费用 | 100,653.87 | 90,845.22 | 68,877.01 |
其中:业务招待费 | 3,949.20 | 3,802.59 | 3,399.23 |
研究与开发费 | 328.66 | 110.38 | 26.65 |
财务费用 | 81,836.74 | 94,551.07 | 37,343.82 |
其中:利息支出 | 86,052.11 | 98,255.40 | 39,182.22 |
利息收入 | 8,251.63 | 6,181.08 | 2,844.01 |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761.84 | 1,872.49 | 13.83 |
资产减值损失 | 29,963.26 | 32,805.73 | 22,470.95 |
其他 | - | 3.54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05 | 32.2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29.27 | 10,910.48 | 7,103.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1.27 | -1,754.31 | -775.63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7,386.48 | 209,671.10 | 235,049.05 |
加:营业外收入 | 21,694.21 | 9,720.02 | 10,230.90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935.73 | 1,185.40 | 540.0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3,861.32 | 9.18 | 0.08 |
政府补助 | 4,633.42 | 2,607.50 | 3,267.49 |
债务重组利得 | 5,036.67 | 498.5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63.55 | 6,121.14 | 8,062.4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8.36 | 2,294.97 | 5,252.3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 | - |
债务重组损失 | - | -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6,717.13 | 213,269.98 | 237,217.45 |
减:所得税费用 | 70,144.07 | 73,567.35 | 86,556.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573.06 | 139,702.63 | 150,660.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079.23 | 83,455.66 | 98,097.35 |
*少数股东损益 | 58,493.83 | 56,246.97 | 52,563.51 |
六、每股收益: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 | - | -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1,094.53 | - | NA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65,478.53 | 139,702.63 | NA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535.79 | 83,455.66 | NA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7,942.73 | 56,246.97 | NA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三)高速集团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59,069.40 | 1,989,289.09 | 1,251,629.8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900,606.53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69,676.60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5,733.97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3.35 | 2,209.94 | 167.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303.84 | 305,538.87 | 80,273.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9,473.70 | 2,297,037.89 | 1,332,071.46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3,750.16 | 1,225,086.23 | 760,366.9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508,541.47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94,462.51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57,444.53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1,464.86 | 120,788.71 | 67,408.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544.75 | 138,476.02 | 113,217.3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563.49 | 217,082.75 | 73,493.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3,771.77 | 1,701,433.70 | 1,014,486.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5,701.93 | 595,604.19 | 317,584.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8,148.69 | 127,002.04 | 160,286.9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187.32 | 14,834.37 | 5,232.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237.03 | 375.37 | 983.9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71.63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111.98 | 24,011.40 | 22,739.8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8,685.02 | 166,394.81 | 189,243.2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607,466.27 | 692,817.85 | 572,939.7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67,033.58 | 265,772.46 | 262,475.33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37,488.1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898.25 | 18,857.40 | 22,147.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7,398.10 | 977,447.70 | 895,051.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713.08 | -811,052.90 | -705,807.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3,809.61 | 37,939.82 | 21,481.27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620.80 | 21,481.27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951,009.60 | 1,592,084.71 | 1,123,425.81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27.16 | 5,269.93 | 23,210.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6,546.38 | 1,635,294.45 | 1,168,117.37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634,382.67 | 1,231,328.77 | 560,314.0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164,161.75 | 158,114.29 | 85,527.8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587.94 | 17,316.1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82.96 | 1,201.51 | 3,713.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3,327.38 | 1,390,644.58 | 649,555.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219.00 | 244,649.87 | 518,562.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3.85 | 59.74 | 0.1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561.69 | 29,260.91 | 130,339.1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2,924.29 | 483,663.39 | 515,008.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3,485.99 | 512,924.29 | 645,347.57 |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高速集团2009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利安达审字[2010]第1140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应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1、本报告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本年度公司报表项目均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报告期内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五)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七)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可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金额而言),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当发生减值迹象时,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
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除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应收账款 | 提取比例% |
1年一下(含1年) | 10 |
1-2年(含2年) | 20 |
应收账款 | 提取比例% |
2-3年(含3年) | 50 |
3-4年(含4年) | 7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对于按照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按照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 提取比例% |
1年一下(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5 |
2-3年(含3年) | 30 |
3-4年(含4年) | 45 |
4-5年(含5年) | 60 |
5年以上 | 75 |
用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时,对于应收款项虽已达到上述账龄,但尚未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按逾期期限参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认定该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八)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核算方法
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出售资产的交易。卖出回购交易是指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购资产的交易。对于买入待返售之资产,买入该等资产的成本作为质押拆出款项,买入的资产则作为该笔拆出款项的质押品。
对于卖出待回购的资产,该等资产将持续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金额将确认为负债。
买入返售协议中所赚取的利息收入及卖出回购协议须支付的利息支出在协议期间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为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大类。
2、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3、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存货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的,期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 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债券及权益工具的发行费用除外)。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期投资损益为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最初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入账。并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即在各会计期末,按照规定利率计提应收利息,相应增加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计提的利息如到期不能收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投资收益。
(十二)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
(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
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3、固定资产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路产 | 14-25 | 0 | 4.00-7.14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0 | 5 | 3.17-9.50 |
机器及电子设备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4-10 | 5 | 9.50-23.75 |
其他 | 5 | 5 | 19.00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6、闲置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不能为本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服务时,本公司将列入闲置固定资产管理,闲置固定资产按照在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十五)生物资产
1、本公司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养殖业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年限平均法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成熟性生物资产 | 7-15 | 5 | 6.33-13.57 |
3、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4、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归集的是高速集团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投入基建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在建设期内发生的利息费用,按基建项目明细核算,待该项目通车后在5年内平均摊销完毕。
(十八)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费用,在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情况下,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十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内退福利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准则》对内部退休人员支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内部退休计划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已实施,不包括在首次执行日之后批准实施的内部退休计划;
2、内部退休人员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或者工龄已满30 年的企业职工;
3、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仅包括自首次执行日至法定退休日企业拟支付给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本公司不进行折现计量。
(二十一)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定,公允价值与相关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及减值准备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按其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后续计量。
(二十二)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的亏损合同和承担的重组义务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清偿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五)建造合同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可以可靠地估计时,则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完工程度予以确认。合同完工程度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估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计量,除非这种计量并不能代表完工程度,也可选择其他合理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因合同工程变更而产生的收入、索偿及奖励会在与客户达成协议时记入合同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二十六)租赁
本公司将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租赁开始日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6、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二十七)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二十八)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本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二十九)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判断
在执行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除了作出会计估计外,还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分类作出重大判断,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2、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①贷款的减值损失
子公司威海市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贷款发生了减值损失。如有,将估算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值损失金额为账面金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估算减值损失的过程中,需要对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已发生减值损失作出重大判断,并要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出重大估计。
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运用估价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包括参照在市场中具有完全信息且有买卖意愿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上另一类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估价方法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然而,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管理层将对本公司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三十)子公司中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项目说明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所属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评价函「2008」26号,金融企业报表重点项目转换如下:
(1)金融企业会计报表中“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等项目,由于企业会计报表也设置了上述报表项目,且核算内容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因此上述项目经分析后与企业会计报表项目直接进行转换。
(2)金融企业会计报表中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列为企业会计报表中“货币资金”项目。
(3)企业会计报表中的“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一般风险准备”等科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项目。
(4)企业会计报表中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金融类企业专用项目;金融企业会计报表中的“其他业务支出” 转换为企业会计报表“其他业务成本”项目。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调整事项 | 所有者权益增加(减少) |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少数股东权益 | |
2009 年1 月1 日 | ||||||
未追溯调整前余额 | 3,475,491,475.53 | 386,352,666.31 | 2,989,191,502.21 | 5,073,882,438.44 | ||
1、安全生产费 | 3,475,491,475.53 | -22,508,126.03 | ||||
2、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 183,183,146.58 | -7,047,890.33 | -6,459,654.03 | -97,586,117.33 | ||
追溯调整后余额 | 3,658,674,622.11 | 22,508,126.03 | 386,352,666.31 | 2,959,635,485.85 | -6,459,654.03 | 4,976,296,321.11 |
(1)根据2009年6月11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合并范围子公司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和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变更,将高危行业在盈余公积中核算的安全费变更为直接在专项储备中单独列示。此项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2009年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并追溯调整了2008年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6,131,978.21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22,508,126.03 元,调增2009 年期初所有者权益-专项储备22,508,126.03元,相应的调减2009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22,508,126.03元。
(2)本年新增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两户,分别为: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导致年初资产总额增加442,574,113.93元,负债总额增加370,484,629.04元,所有者权益增加72,089,484.89 元;导致2008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80,107,443.31 元,利润总额减少5,804,662.72 元。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的批复》(鲁国资企改【2008】45 号) 无偿划入;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通知》(鲁国资企改【2008】24号) 无偿划入;上述两公司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 年度财务决算时纳入本公司汇总范围,按照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处理规定,将上述两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编制范围并追溯至2008年的期初。
(二) 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本期发现的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一并调整。由于2009 年企业报表处理软件的限制,将应当调整2009 年期初数据直接追溯调整至2008 年的期初。
(1)其具体项目及对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调整事项 | 所有者权益增加(减少) |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少数股东权益 | |
2009 年1 月1 日 | ||||||
未追溯调整前余额 | 3,658,674,622.11 | 22,508,126.03 | 386,352,666.31 | 2,959,635,485.85 | -6,459,654.03 | 4,976,296,321.11 |
1、收购通达公司不良资产 | -16,564,800.00 | -89,476,832.70 | ||||
2、确认内退福利 | -613,447.20 | -90,105,274.87 | -1,075,861.14 | |||
3、调整以前年度税金 | 1,125,674.11 | |||||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少计提工资 | -1,602,980.76 | |||||
追溯调整后余额 | 3,658,674,622.11 | 22,508,126.03 | 369,174,419.11 | 2,779,576,071.63 | -6,459,654.03 | 4,975,220,459.97 |
(2)其具体项目及其对资产类、负债类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调整事项 | 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加(减少) | |
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
1、收购通达公司不良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216,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257,632.70 | |
2、合并项目调整期初数 | 其他应收款 | -250,843,219.15 |
在建工程 | 250,843,219.15 | |
3、确认内退福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55,798.03 |
应付职工薪酬 | 125,420,666.02 | |
在建工程 | 11,321,633.00 | |
4、调整以前年度税金 | 应缴税费 | 1,125,674.11 |
5、补记工资 | 其他应收款 | -349,329.58 |
6、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1,253,651.18 |
7、重分类调整 | 应收账款 | 2,000.00 |
预付款项 | 23,898.67 | |
其他应收款 | 17,538.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306.24 | |
应付账款 | 23,898.67 | |
预收款项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36,768.18 |
(3)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2008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列示如下:
调整事项 | 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加(减少) | |
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
1、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 营业外支出 | 1,253,651.18 |
2、少计提工资 | 管理费用 | 349,329.58 |
3、调整08年应承担税金 | 所得税 | -934,421.72 |
4、确认内退福利 | 管理费用 | 1,341,470.18 |
合计 | 2,010,029.22 |
(4)会计差错调整主要事项如下:
①收购不良资产:2009 年8 月,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市财政局与威海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按照债权转让协议,威海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拥有的债权资产289,703,192.46元以及该债权产生的利息、该债权涉及应收诉讼费同时转让给上述三家公司。山东高速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债权共220,864,000元,将全部购买债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此事项减少期初所有者权益106,041,632.70元,其中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89,476,832.70元,期初盈余公积减少16,564,800.00元。
②合并项目办调整期初数: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威乳项目办、荷关项目办、临枣项目办纳入集团范围并调整期初数,调增在建工程250,843,219.15元,调减其他应收款250,843,219.15元。
③确认内退福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本公司确认对于内退职工应承担的预计负债。此项会计政策应于2008年进行确认,本年作为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减少期初所有者权益91,794,583.21元, 2009年期初负债增加125,420,666.02元。
④调整以前年度税金,此项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增加期初留存收益1,125,674.11元,2009年期初负债减少1,125,674.11元。
⑤青岛华天大酒店补提工资:调减期初留存收益349,329.58元,减少其他应收款349,329.58元。
⑥青岛华天大酒店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此项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减少期初留存收益1,253,651.18元,期初总资产减少1,253,651.18元。
⑦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重分类调整,调增期初资产总额43,436.73元,调增期初负债总额43,436.73元。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 高速集团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
2、 | 高速集团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 | 高速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长办公会决议 |
4、 | 高速集团与山东高速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 个月内发 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
5、 | 山东高速与高速集团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补充协议》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协议 |
6、 | 高速集团本次交易应履行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 |
7、 | 高速集团、高速集团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
8、 | 高速集团2007-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9、 |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一)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曾卫兵
电话:0531-8925 0091
传真:0531-8925 0196
(二)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联系人:王云泉
电话:0531-8926 0052
传真:0531-8926 0050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张德军 孙国旗
年 月 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 | |
股票简称 | 山东高速 | 股票代码 | 60035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21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赠与 □ |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1,978,509,605 持股比例: 58.82%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420,005,444 变动比例: 增加12.22%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事项的核准;本次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