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0-031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会议(传真)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复牌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8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日
●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
●本次会议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17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 2010年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上午12时在张家港保税区保税科技大厦六楼公司总部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 9位董事:徐品云、蓝建秋、高福兴、颜中东、全新娜、邓永清、彭良波(独立董事)、安新华(独立董事)、杨抚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品云召集和主持。
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审议竞拍购买兵吉燕机器设备(液体化工品储罐)、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地产等相关资产的议案》。
2010年11月12日,张家港日报第10版刊载了《联合拍卖公告》,拍卖标的:(2010)张法拍委字第404号,张家港保税区兵吉燕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吉燕”)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的房地产、机器设备(液体化工品储罐)、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委评涉案资产评估报告书》(方正评报字(2010)第23号)和苏州市中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安Z评字第(2010)0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兵吉燕此次拍卖的机器设备(液体化工品储罐)、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评估总值为70,554,580.07元(其中主要为机器设备价值5,225.57万元、构筑物及附属设施710.97万元、房屋建筑物为26.55万元、土地使用权为1,092.37万元)。
上述竞拍购买资产与我公司主要经营资产相一致,兵吉燕不锈钢储罐的增加能改变公司目前仅有碳钢储罐的现状,符合公司业务品种调整的方向,同时也符合公司罐区资源整合的方向,为此公司拟参与此次联合拍卖竞拍上述资产。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含委托控股子公司)在评估总值基础上增加不超过经评估总值20%(不含20%)的金额全权处理此次竞拍购买资产事宜。
独立董事安新华意见:同意公司以并购方式扩大主营规模,收购价格不能超过评估总值20%;
独立董事杨抚生意见:因对公司长期发展有利,同意购买。
因上述竞拍购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请审议竞拍购买兵吉燕机器设备(液体化工品储罐)、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房地产等相关资产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保税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215634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5
联系人:邓永清、刘露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1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资料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8日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1、 出席会议 是() 否()
2、是否有表决权: 是()否()
3、分别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通知》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