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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散货船公告
    2010-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10-025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散货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一零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批准(请参考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0日发布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于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在上海与独立第三方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长兴重工”)及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中船贸易”)签约建造四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

      一、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10年11月22日与江南长兴重工及中船贸易在上海签订四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建造合同,总价为2.1232亿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买方:

      中海发展香港:营业地址为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卖方:

      1、江南长兴重工: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2、中船贸易: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主营业务为船舶国际营销等。

      三、合同主要内容

      此次在江南长兴重工及中船贸易建造四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总价为2.123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4亿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以美元支付,每期支付各船船款的20%。此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四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交船时间预计为2012年11月-12月。

      四份合同规定,相关散货船的交船日延迟各自不超过30天,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如果超过上述期限,但各自不超过180天,相关散货船各自的合同价格将根据延迟的具体期限进行扣减,扣减金额乃按每日8,000美元的每日扣减率计算。根据四份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应为可允许的延迟。

      如果交船时间延迟超过180天,除非协议各方另行议定,否则,中海发展香港有权按照合同价扣减120万美元的价格接受相关散货船,或有权拒绝接收所交付的船舶,在此情况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和利息应退还予中海发展香港。

      如果船舶的状况(包括船速、燃油消耗量、吨位)超过或低于协议之标准,合同价格亦将向下调整。然而,倘有关状况超过或低于协议之标准,中海发展香港有权拒绝相关船舶交船,并接受卖方连同利息之退款,或就相关船舶议定新价。

      四、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根据统计数据及预测,未来几年我国进口铁矿石和煤炭数量仍将持续上升,根据本公司船队发展规划,本公司将进一步实现船舶的大型化、现代化、专业化经营,积极参与进口铁矿石和进口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运输。根据本公司业务部门测算,新造18万吨级散货船具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按目前的市场租金水平测算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长期前景看好。

      此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队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经本公司内部测算,此次造船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