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财经中国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路演回放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上证零距离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信息披露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上接B26版)
  •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公告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  
    2010年11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上接B26版)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接B26版)
    2010-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凡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

    (2)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3)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本人和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公司证券规划部

    4、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213002

    联系电话: (0519) 86781158

    传真: (0519) 86750025 86755314

    5、联系人:王星际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3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时间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买卖方向
    738710常林投票买入

    3、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常林股份

    总议案对下列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元
    2.2、发行方式2.02元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3元
    2.4、发行数量2.04元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2.05元
    2.6、限售期2.06元
    2.7、上市地点2.07元
    2.8、募集资金用途2.08元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2.09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2.10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4元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案5元
    5.1、9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项目5.01元
    5.2、市政专用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5.02元
    5.3、海外营销平台建设项目5.03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元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常林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710买入1元1股

    如该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或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710买入1元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100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对于某项总议案下存在多项分议案的表决,如股东已对总议案投票,则对分议案无论是否投票以及是何种表决意见,均按照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确认表决结果。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如代理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的,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