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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15:00至2010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19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成立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0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0年11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祝迪生

    五、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375亚厦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7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3元代表议案3,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方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元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1元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成立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议案》2元
    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下午15∶00至2010年11月2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成立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编号:2010-05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并未规定任何相关违约责任条款,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实际的合作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实际能否达到合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0年11月21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双方未来二年内的住宅精装修工程项目达成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介绍

    1、恒大地产基本情况: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法定股本:10亿美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物业管理、物业建设及其他与房地产开发相关服务,注册地:开曼群岛,恒大地产2007年-2009年分别实现合约销售面积31.8万平方米、113.5万平方米和563.7万平方米,2007年-2009年房地产合约销售分别为32.41亿元、60.32亿元和302.99亿元(数据来源:恒大地产2009年年报)。恒大地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07年-2009年,公司对恒大地产及其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0.97万元、11,945.18万元和11,848.33万元,分别占2007年-2009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0.18%、7.38%和4.76%。

    3、履约能力分析:恒大地产是港交所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住宅楼盘以精装修为主。公司与恒大地产的合作逐步形成战略伙伴关系,业务规模与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和深化,自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公司承接恒大地产及其子公司属下项目公司部分建设楼盘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务。

    2、工程规模及价款:恒大地产每年安排约30亿元的装修施工任务给公司,并逐年增加约10亿元左右的施工任务。

    3、价格:公司承诺就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价格给予恒大地产最大的优惠,作为双方签订具体项目施工或设计合同的依据。

    4、协议签署生效条件: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协议履行期限: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双方如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的,可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前15日内续签合作协议。

    6、施工合同签订方式: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条款,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

    7、其它:公司承诺战略合作期间承接其它房地产商的住宅精装修工程施工业务不得超过公司年度营业额的10%,本协议生效前公司已合作的客户除外。否则,视具体情况,恒大地产保留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为24.88亿,本协议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非常小。若本协议全面履行,将对公司2011年、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具体合同金额而定。

    随着公司区域市场的不断拓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此协议而对恒大地产形成业务依赖。

    四、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恒大地产签订的框架协议,并未规定任何相关违约责任条款,本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实际的合作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实际能否达到合同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条款,公司与恒大地产将另行协商签订具体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对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2、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将可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规模形成一定的影响,并可能对本协议的履行金额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若本协议全面履行,而本公司在管理创新、人才储备等方面未得到提升,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履约能力带来较大影响。初步测算,2011年、2012年公司全面履行本协议将分别累计占用流动资金约3亿-6亿元和4亿-8亿元。

    4、因本协议的约定施工总金额较大,在工程款的回收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