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调控有“原则” 发改委连发两文做解读
2010-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梁敏 吴婷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梁敏 吴婷 ○编辑 刘玉凤
在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后,发改委本周连发两文,对通知进行分析和解读。昨日发改委对通知中提出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进行了解读,发改委表示,价格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而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切实把握好,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文章指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要把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一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产、保供、稳价,抑制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势头,继续把价格涨幅保持在温和可控区间。另一方面,要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综合施策、重点治理”就是要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化肥、煤炭、柴油等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在经济手段上,要发挥好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价格补贴等手段的作用;在法律手段上,要抓紧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在行政手段上,必要时依法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而“保障民生、稳定预期”就是要继续把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价格政策的解读,及时澄清不实报道,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当前价格形势,增强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