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
“四招”严控内幕交易
“四招”严控内幕交易
2010-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田立民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田立民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四川证监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协作,密切与地方相关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构建内幕交易防控体系。
四川证监局已将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列为稽查工作重点,并提出四大措施防控内幕交易:第一,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打击内幕交易的长效机制。第二,督促上市公司不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四川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要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重大事项讨论及决策应在公司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做好保密工作。第三,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监管,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四,对于股价异动的公司,将及时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现场核查,必要时采取稽查提前介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内幕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