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人股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5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人股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一、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获悉海王集团质押予中国银行的海王生物股份中的2,0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于近日解除质押。有关海王集团将其所持海王生物股份质押予中国银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5月6日、2010年8月31日、2010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法人股解除冻结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内容。
二、重新质押情况
2010年11月22日,海王集团与浦发银行签订《 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质押予浦发银行,为海王集团及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申请借款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11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2010年11月22日,海王集团与江苏银行签订《 最高额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质押予江苏银行,为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申请借款和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以上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11月2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三、截止公告日公司法人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王集团所持本公司180,455,603股法人股中的177,296,500股存在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17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