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公告编号:临2010-06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
●经问询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除本公告披露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10年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截止2010年11月23日,公司已完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清欠工作,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8日作出(2009)杭富商破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根据华伦集团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持有的ST金顶5423.2251万股股份将直接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详请见刊登在2010年6月18日、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10-036号、临2010-058号公告)。
2、经问询华伦集团管理人,除上述华伦集团所持ST金顶股权裁定过户给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外,截止目前且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也未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四川金顶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
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公司大股东占款清欠已完成,公司已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大股东股权已被司法裁定划转以及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外,截止目前且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依据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2009)杭富商破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划转至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存有变动可能。
本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