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焦点
  • 4:要闻
  • 5: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理财一周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  
    2010年11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版:信息披露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
    提示性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杭州南方特种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0-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0-02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近一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