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0-17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成龙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国投新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王成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成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王成龙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0-18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0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传真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王成龙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王成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提名徐安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相关决议事项不作变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为12个月,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限延长12个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投新集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安崑简历
徐安崑,男,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矿山机电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淮北矿务局党委书记、淮北矿业集团董事长,中共淮北市委常委,安徽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现任安徽煤矿工业协会会长。徐安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徐安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安崑(签名)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日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国投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徐安崑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 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国投新集 编号:临2010-19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习友路1999 号泓瑞金陵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
2010年12月15日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习友路1999号泓瑞金陵大酒店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王成龙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选举徐安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9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2010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益民街28 号文采大厦511室国投新集公司证券部
4、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10年12月11日)
(九)其他
1、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益民街28 号文采大厦511室国投新集公司证券部
邮编:230061
电话:0551-2231918、2639208
传真:0551-2231819
信箱:xinji@sdicxinji.com.cn
联系人:戴斐
3、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董事会议案 | 反对 | 弃权 | 同意 |
1 | 审议王成龙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 |||
2 | 审议选举徐安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4 | 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截止2010年12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三、股东投票代码:788918 投票简称:新集投票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审议王成龙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 1.00 |
2 | 审议选举徐安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
3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00 |
4 | 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4.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投新集”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918 | 买入 | 1.00 | 1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投新集”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918 | 买入 | 99.00 | 1股 |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