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10-028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九时整在上海好望角大饭店五楼周鸣厅召开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邵礼群先生主持。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名,代表公司股份52,438,4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514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一项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经大会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26.64%股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以48,751,200元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长丰公司26.64%股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转让协议,办理该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有表决权股东 | 52,438,466 | 52,406,768 | 31,175 | 523 | 99.9396%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田海星律师、贾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