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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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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0-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0-041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1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3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5%。

    2、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4,415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500万股,并于2009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5,915万股。

    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实施完成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59,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11,83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8,83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其它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此外,本公司股东中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以上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4,1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31%;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27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补建44,160,0000董事长
    2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700,00012,700,000 
    3李文6,400,0006,400,000 
    4骆光明3,200,0003,200,000 
    5杨洪卫3,100,0003,100,000董事
    6何捷3,100,0003,100,000 
    7张伟2,680,0002,680,000董事、总经理
    8杜燕丁2,600,0002,600,000 
    9贾勇1,280,0001,280,000董事、董事会秘书
    10杨林1,000,0001,000,000 
    11左兆龙1,000,0001,000,000 

    12夏予柱780,000780,000董事、财务总监
    13罗安720,000720,000副总经理
    14陈延明680,000680,000副总经理
    15张成军600,000600,000 
    16李力500,000500,000副总经理
    17钱向红480,000480,000 
    18郝敬霞480,000480,000监事
    19白学川440,000440,000监事
    20余立志440,000440,000监事
    21冯少川400,000400,000 
    22詹刚320,000320,000 
    23倪升240,000240,000 
    24岳基琼200,000200,000 
    25刘禾200,000200,000监事会主席
    26郭文生200,000200,000 
    27补宇200,000200,000 
    28王建东200,000200,000 
    合计88,300,00044,140,000 

    说明: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继续限售。

    2.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12,000,000股不能上市交易;杨洪卫所持股份因司法原因冻结,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可交易数量为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