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中源 公告编号:2010-030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10点整在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人数为17人,表决人数为17人,代表股份73,664,16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2.66%。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韩月娥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法务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3,664,169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
2、审议《公司董监事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36,64,169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关于公司公告的条款。
修改前: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后:公司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的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73,664,169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该项表决股份总数0%。
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全部通过,其中第3项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其余2项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邱梅认为:本次大会之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