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0-031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0年11月22日、23日、24日,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董事会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进行了核查,对可能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2007 年12月24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6-11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三年整,自2007 年12 月25 日开始,将于2010 年12 月24 日到期。目前,公司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并于2010年11月23日刊登了关于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0-30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补充说明如下:1、公司尚未收到沧州市政府补贴款约1.6亿元,公司正在积极向沧州市政府汇报,并寻求沧州市政府对公司破产重整的支持。2、公司已聘请律师和会计师对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出具了专业报告,并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呈交了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申请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得法院对破产重整的相关裁定。
(二)本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2006]津证监立通字 2 号),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获得结案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本公司尚不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条件,公司正在积极向有关方申请结案,并适时推出非公开发行方案。
(三)经征询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第二部分中所提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