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 宝诚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0-038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18,638,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予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以下调整: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造的投资;住宿业、餐饮业的投资。”
变更为:“电线电缆制造的投资;住宿业、餐饮业的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638,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 原文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制造的投资;住宿业、餐饮业的投资。”
变更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电线电缆制造的投资;住宿业、餐饮业的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原文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变更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北京或上海、深圳。”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股东大会决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638,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改善经营状况,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向控股股东钜盛华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借款,借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会议审议该议案时, 与会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关联人予以了回避,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即审议该议案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313,132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6,31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张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