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201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婷 梁敏 ○编辑 艾家静
⊙记者 吴婷 梁敏 ○编辑 艾家静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各地积极行动,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减负清费、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等四方面采取切实措施稳物价保民生。
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方面,各地均对完善和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出了要求和部署,并制订了相应的市场保供措施。
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各地陆续出台了对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措施,标准在每人每月10元—30元不等。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江苏、浙江等已建立机制的省份也已适时提高了相应的保障标准。
在减负清费方面,各省均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将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并新增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四个品种。
在加强价格调控监管方面,各地均提出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和力度,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省份,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等农业生产、补贴低收入群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