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0-038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300万美元股权中的130万美元股权出售给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价格为4547.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0-039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4547.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130万美元股权。
● 该项交易不是关联交易。
● 该项交易可使本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增加3670万元左右,如该项交易在年内完成,本公司2010年度可能因此扭亏为盈。
● 该项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报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
● 本公司已将本公司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600万美元股权中的300万美元股权,转让给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与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签订协议,以4547.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其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130万美元股权。本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
2、注册资本:10517700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湖州市东湖街1号
3、法定代表人:罗多林
4、主营业务:房屋出租、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
5、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6、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9012万元,净资产4166万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6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684万元,净利润306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股权
2、标的类别:公司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前,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 | 900万美元 | 60%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万美元 | 20% |
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300万美元 | 20% |
4、交易标的130万美元股权账面原值为887.6万元人民币;2009年末账面净值为874.9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6、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7、设立时间:2009年9月7日
8、注册地点:杭州市
9、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40.73万元,负债总额45.31万元,净资产10095.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主营业务利润0元,净利润-145.84万元。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130万美元股权,以4547.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
2、湖州市东湖实业公司同意在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五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总金额的50%,完成工商变更后支付余下的50%;
3、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出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得以使本公司大豆深加工产业能持续健康经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合同;
4、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