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编辑 祝建华
两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获取巨额收益,而为此应缴的税款却由上市公司先行“买单”垫付,深交所的一纸处分决定将成霖股份在公司治理上的混乱状况得以曝光。
深交所日前就“成霖股份替两大股东代扣代缴所得税”这一违规事宜向公司相关当事人下达了处分决定。经监管部门查明,成霖股份曾在今年6月23日替控股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下称“BVI”)、第二大股东庆津有限公司分别代扣代缴两者因出售成霖股份股票的应交所得税692.68万元、257.19万元。上市公司就此私自挪用资金额合计达949.87万元,而两大股东则是分别在今年7月20日和8月5日将上述代扣代缴款归还。
据了解,BVI今年1月至4月期间曾大笔减持成霖股份逾800万股,合计套现7700余万元,而庆津公司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累计抛售成霖股份283万股,套现2800万元,而彼时的成霖股份恰好处于单边上涨的主升浪中。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均为成霖股份发起人股东,低廉的持股成本已令其赚得盆满钵满,在此背景下,两大股东为何要上市公司帮其垫付税款,着实难以理解,这也不由令外界对成霖股份经营运作的独立性产生质疑。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认为成霖股份财务总监黄坚在此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遂对黄坚作出了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受罚的仅是公司高管,但若仅凭黄坚一人之力即可私自挪用上市公司近千万元巨款,成霖股份公司治理上的混乱由此可见一斑。
资料显示,黄坚于1994年进入成霖股份,历任公司财务课长,财务部副经理,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前,其在2001年至2007年间还曾在上市公司子公司深圳成霖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