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
获委托开发合同
获委托开发合同
201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胡义伟 ○编辑 李小兵
⊙记者 胡义伟 ○编辑 李小兵
南京高科今日公告,公司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进行开发,并签署《关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之委托开发合同》。
公司披露,经双方初步估算,委托开发的直接成本总需资金约30亿元人民币。开发区管委会保证公司获得固定的委托开发收益。年化净收益率为公司实际投入的委托开发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总和的6%。
合同标的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开发,包括资金筹集、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平整及园区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等。该合同涉及交易总金额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由于该项目预计2011年才开始开发,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0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