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0-38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让南昌凯马
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权出让进展情况
经本公司2010年11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本公司所持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10—35 号、临2010—36号公告)。
11月2日起,本公司所持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转让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截止11月29日挂牌公告期满,共产生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一家受让方。11月30日,本公司与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将本公司所持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以人民币2900万元转让给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616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
注册证号:110111008084009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公司所持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93.67%股权以人民币2900万元转让给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转让价款中的30%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剩余价款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标的企业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和产权转让的交割。
(三)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由双方协议承担。
(四)职工安置
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职工由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南昌凯马柴油机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规定负责妥善安置。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北京恒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
本公司将根据股权变更手续办理进展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